无数记者纷纷涌进来,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了被告席上的成焰。

最偏的位子成了香饽饽,只有这里才能拍到他的半个侧脸,从拉近的长焦镜头中看过去,那双微垂眼帘的眸子幽黑,带着沉如冰晶的波光。

“现在,请被告、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集体起立。”面容冷肃的审判长手中拿着打印好的判决书,开始面无表情地宣读,“鉴于双方均不接受调解,经过合议庭合议,现做判决如下。”

“经过双方举证和陈述,经过法庭尽职调查,本法庭认定如下事实:

“第一,案发前,原告李大强曾打昏原告的母亲,过后又挥舞菜刀砍杀原告的妹妹,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正在行凶’,且已严重危及被告母亲和妹妹的人身安全;

“第二,李大强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种情况下,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下作出完全理性的判断。根据现场具体情景,以及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的家庭成员常年被李大强虐待伤害,这一点已经有多位证人出庭作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成焰做出‘必须制止’的判断,合情合理。

“第三,被告成焰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被告夺下菜刀后,原告依旧口头威胁要杀死其妹妹,导致被告两次用水果刀刺伤其手背。尽管时间上有间隔,但可以认定为连续行为,也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法庭上,所有的旁听者脸上都逐渐露出了喜色,成焰微微低垂的脑袋,也一点点地抬了起来。

他看着庭上的目光,越来越璀璨明亮!

“基于合议庭意见,本法庭裁定,被告成焰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形成防卫过度,也不形成蓄意伤害,不负刑事责任。予以当庭释放。

另外,驳回原告一切刑事诉讼请求,也同时驳回民事赔偿要求,自行承担诉讼费用六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