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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不需要朋友,不需要感情,独自一人也不会寂寞,是天生适合宅的物种!伴侣什么都是人类这种没出息的家伙才要的……

花园里的议论还在继续。

威廉:“夜瞳什么时候生日?”

红羽:“妖怪没生日,如果要说重要的日子,应该是……”

我见她连隐私都要说,赶紧打开窗户,朝下面两个混蛋泼了盆水。

红羽淡定地闪开,警告地看了我一眼,却难得没发火打架,威廉被淋成落汤狗,甩甩毛,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然后回房换上套干净的衣服,真的出门去打工了。

妖怪给人类打工也挺多的,可我和红羽都是堂堂大妖怪,瑞士银 行里有上亿的存款,想要钱随便勾勾手指,帮小妖怪打两次架,收点保护费,卖点收藏品就有了,他打什么工啊?传出外面,好像我这个师姐在故刻薄他似的。

我去和红羽抗议,证明自己没克扣威廉的狗粮。

红羽在看报纸喝茶,倒是不在乎:“让他和人类多接触,试下自己赚钱的滋味也好,总归要适应社会的。”

我恶狠狠地做了个砍杀的手势问:“让他见识社会阴暗面吗?去狗肉店打工比较快。”

红羽从报纸中抬起头来,扶额:“你不能阳光点吗?”

“可是……”我弱弱地问,“中午饭谁做?吃干粮? ”

红羽做饭能把整个厨房烧成焦炭,而且极度挑食,我宁愿茹毛饮血也不要动爪子做饭,所幸现在人类饮食技术发展很快,可以去宠物店买罐头和干粮解决,但不好吃,吃多了就会腻,腻了就脾气差,脾气差就各种无理取闹。以前做饭的重担是落在鹦哥头上,她擅长模仿,菜肴的外表都很华丽……连金箔都有贴,奈何味觉不行,经常会多盐少糖,虽然能吃,但也不好吃。而饭店里的菜有不够新鲜、调味重等缺点,再加上红羽要吃比常人口味更重的,我要吃超级清淡少盐的,鹦哥喜欢不用咀嚼的食物,所以吃东西是我们最头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