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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明价格便宜,服务态度好,为什么生意不好?

我琢磨了许久,觉得问题出在他的容貌上。

常年吃不饱饭,苏仲景很瘦,我晚上趴在他身上睡觉取暖的时候都能感到条条触感分明的肋骨;他有条腿有些瘸,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更重要的是他全身上下都有火烧过的痕迹,包括脸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鼻子歪了,嘴角也斜了,就剩下那对漂亮的眼睛还保持了原来的风貌,整体上比我被烧糊了的时候还丑。要知道人类喜欢欺负弱者,连被烧焦的猫都嫌弃,何况丑八怪同类?苏仲景的长相在他们的眼里,非常骇人,就算他永远戴着斗笠,脸上蒙着破布,依旧会被强大的人欺负嘲笑。

我倒不会因此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区区渺小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感情,可怜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妖族痊愈速度很快,我忍耐了半个月窝窝头,虽然妖力还没恢复,但外伤大部分好了。我趁苏仲景认真摆摊的时候,偷偷离开竹篓,跑去附近的烧鸡店,指使几只小老鼠在店内逃窜,趁老板娘尖叫一声,离开摊位,找东西去打老鼠之际,叼起一只最肥大的烧鸡,掉头就跑。趁没人发现,塞进苏仲景的竹篓里,埋在他给我做窝的稻草里,只等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热闹很精彩。

小气的烧鸡店老板发现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老板娘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然后又骂对方吝啬成性,她嫁进烧鸡店都没吃过几次鸡什么的。两个人扯皮不清,越争越凶,最后当街打架,打得衣襟凌乱,钗环乱散,老板气势汹汹要休妻,老板娘哭哭啼啼要上吊,整条街都沸沸扬扬的,无数人挤着看热闹,我趴在竹篓上,看得开心死了,只恨不得变成人去鼓两下掌。

苏仲景似乎对热闹不感兴趣,他见生意没法做了,叹了 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去。

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下无双,对他得意地叫了一声,以示炫耀。

“是你偷的?”苏仲景可能高兴坏了,他没有笑,傻愣愣地问我。

我得意地竖起尾巴,再次叫了一声,暗示他可以晚点再崇拜本猫,快点撒丫子跑人,把竹篓搬回去开吃才是正经。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苏仲景一手抱着我,一手从竹篓里将烧鸡拿出,在众人因嫌弃而让出的道中,来到还在吵闹哭啼的烧鸡店两口子面前,将烧鸡递上,用他永远波澜不变的声音,轻轻解释:“对不起,让您夫妻失和了。鸡是我家猫偷的,多少钱,我会赔你们。”

“喵呜!笨蛋!找死!”我气急败坏,狠狠咬了他一口发泄。

烧鸡足有四五斤重,我猫型体重不过七八斤,按正常猫的力气来算,怎可能叼得起那么重的鸡?

谁信是我偷的,谁就是傻子。

果不其然,老板一巴掌甩去苏仲景的脸上,骂骂咧咧道:“你哄小孩呢!就你带着的这只癞皮猫,能叼得动鸡?明明是你偷了,还想嫁祸给猫!”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果然手脚不干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苏仲景被打得脸色发白,一边退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会赔,一定赔。”

“你有个屁的钱!”老板越骂越凶,卷袖子,抄擀面棍上前,狠狠痛揍,“就你这不要脸的乞丐,哪来的钱?”

老板娘在旁边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群众跟着起哄,纷纷支持把他送官,让青天大老爷好好治理这扒手。

苏仲景无从辩驳,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解,偏偏这事来得玄妙,道歉无从说起,怎么解释都很苍白,于是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加,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罪魁祸首护在怀里,牢牢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败,全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心里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珠子都不知道长在哪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夫妻,若不是妖力不足,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污蔑人的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