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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苏仲景牵过我的手,他说:“夜瞳,谢谢你。”

我忽然有些被雷劈般的感觉,飞快抽回手,没吱声。

我从未和人类的心靠得那么近,近得让猫不知所措。

我不讨厌这个男人,他很温暖,就像我最爱的阳光,无论我是多么的别扭,他都能照到我内心的最深处。我却不太介意被看穿,对非我族类的他发自内心的信任,甚至觉得和他呆在一起过日子很开心,这样的感觉是什么?

苏仲景等了很久,问:“夜瞳,你嘴角扬起,想起什么好笑的事吗?”

我回过神,发现自己想的东西不太对劲,眼珠转了又转,大笑掩饰道:“我发现你的名字不好听,仲景仲景,一点也不顺口,笨点的妖怪肯定记不住,我给你起个绰号叫粽子算了 !粽子粽子,好吃又好记!”

苏仲景脾气好,他笑笑没反对。

我当他默认,“粽子粽子”叫了无数次。

苏仲景问:“我们去哪里?”

“洛阳不能呆了”,我深思熟虑,“我妖力恢复大半,足够应付寻常妖怪。你跟我回黑山混吧,那里是我的地盘,没人欺负你。如果你不喜欢……”

人类多数是不喜欢和妖怪混居的,苏仲景却对我笑着点头,没有—丝不情愿。

我大喜,从怀里掏出个玉扣,丢过去,得意道:“见你识趣,赏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