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之义?李越脑子里打个问号。原以为西园内全是些玩物,怎么又扯出兄弟来?饭是有点吃不下了,即使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唠叨起来也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但他又不能让莫愁停止,这可是获得点消息的最佳时机。
李越提提精神,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碟子里的菜,用清淡中带着几分苍凉的语气轻轻插了一句:“莫愁,你跟我,有多久了?”
这是一种很好的提问方式,因为会被问这个问题的人,多半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被提问,而会认为提这个问题的人只是在回忆前事。想想看,如果妻子问丈夫:我们结婚多久了?丈夫千万不要认为妻子真的是忘记了他们结婚在某年某月某日,相反,她可能记得比你还清楚,只是要考考你而已。同理,李越用这个问题问过周十二,现在又用来问莫愁,这两人只会以为主子是在回忆,而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冒牌货根本不知道问题的答案。
莫愁眼中果然浮起忧郁的神情,眼神也朦胧起来:“那是十七年前了,我在家里的荷花池边玩,不小心失足落水,丫环们只会叫喊,束手无策……”她微微一笑,如同在美梦之中,“忽然有个人跳进水里来拉我,我当时吓坏了,只会死死抱住他,弄得两个人一起往下沉。可是那个人尽管呛着水,仍然没推开我,到底还是把我救上了岸……那时候,我就认定他是我一生要托付的人了。”
李越当然猜得出那个人是谁。可是,十七年前?
“那时候你还小呢。”
“是啊。”莫愁浅笑,“那年我才六岁啊—后来,后来前皇抄了我们两家,你去了边塞,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回来接我……”她抬起头,眼睛似乎看到了远远的地方,“你回来了,已经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履行了诺言。虽然你告诉我,你已经不喜欢女人,可是,莫愁这一生只认识一个男人,就是王爷。”
李越有片刻的沉默,感觉复杂。早就看出莫愁对摄政王有爱慕之意,但却没想到是这样一场十几年的等待,以及如此的结果,即便他是个男人对浪漫不屑一顾,也不能不尊重这份深情;而另一点,十七年啊,莫愁那个时候,只有六岁……
“那时候,本王也不比你大多少……”真是惭愧,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身体年纪几何,姓甚名谁。
“是啊,”莫愁爽朗地笑起来,一扫刚才的忧郁,“王爷那时候才八岁嘛,来我家做客,逛到后院,就跳进水池救人,茶也没喝一口就回家换衣服去了。”
李越笑了笑:“是啊,十七年了,还真是缘分。别说十七年,就是跟着我七八年的人,现在也剩不下几个了。”这话是周醒,就是周十二说过的。
莫愁敛去了笑容:“是。跟着王爷的十二铁骑,现在也只余田七,周十二,再加上入了西园的简仪和吕笛,只有四个了。说起来,明天就是文程的忌日,他最喜欢的桂花酒已经酿好,可以开坛给他送去了。”
简仪和吕笛竟然也是十二铁骑?但周十二不是说已经只剩他和田七了吗?还是,入了西园就不再算是十二铁骑的人?李越心里思索,嘴上已经回答:“你准备东西吧。”文程想当然耳是十二铁骑中已死的一位,桂花酒?看来这位摄政王没有想象中那么冷酷,至少对忠心而死的兄弟还是真心的,只是不知在哪里祭?
莫愁大概把李越的沉默当成了伤感,打起精神笑了笑:“王爷也不要难受了,文程地下有知,知道王爷还惦记着他,一定会很安慰的。”
地下有知?李越可以相信时空穿梭,却不能相信世有还有鬼神。不过也只是嗯了一声,岔开话题:“今天呈上来的折子根本没什么正事,这些人是不是在凑数?他们不累,本王批起来还累呢。”
莫愁笑笑:“王爷让这些官儿们每人每日都要上奏折,他们没有那么多事奏报,也只好凑数了。要是王爷嫌批着累,干脆只用玺就是了。”
玺?在哪里?李越就势点点头:“好,你把本王的玺拿出来放到书案上,本王一会再盖。”行,这下至少不必担心在笔迹上露了马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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