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

终于放弃,将眼光越过她落在那桅子花树上,脸上神情似陷入极远的回忆之中。

“那一份哀与愁,那一份怅与茫,都像极了,连那一声叹息都似意犹未尽,绵绵无绝,像极了当年我与她分离时的语气,当年她便是念着这首词送我的。”

风倾雪不语,只是看着他。这个人就是名传天下的侠盗?敢入大内偷奇珍盗龙渊的人?只不知当年他与秋意亭是如何了却那段公案?秋意亭不是简单之人,而这人可在他手下安然无恙,定也有其过人之处!

方鹏天收回目光看着她,但见她沉静如潭,素凈如莲,神态间有着一种不沾红尘的脱俗,周身散发着一种静谧、安祥,而若非亲耳听得,刚才那一声叹息真不似发自她。

“转眼间便是三十多年了!”方鹏天言语间有着一丝萧索与怅然。

“伯父可喜欢说故事?”风倾雪忽然问道,脸上带着一抹轻烟似的淡笑。

“说故事?”方鹏天反问道。

风倾雪却不答话,从袖中取出竹笛,凑近唇边,轻轻的吹着一支曲子,笛声悠扬,不悲不喜,无忧无愁,平淡静然,这庭院便是一个小小的天地,有清风拂面,有花香盈袖,有艳阳暖心,更有那知己话肠。

方鹏天在这笛音中只觉得舒心畅意,轻松自在,那心中藏了几十年的故事便娓娓的道出。

“以前有个年轻人,学了一身的本事,加上年轻气盛,好打抱不平,便以侠士自居,一生之快事便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且最恨富贵人家,穿绸裹罗,山珍海味的,而穷人却是三餐不继,寒天赤足,因此便立志要做一名侠盗,偷遍天下所有富人,救济天下所有穷人!”

“有一年,他到了蜀地,那儿有一巨富,足可以富可敌国来形容,因此那年轻人便三番四次去那富人家偷东西。那富人家虽然有钱,却也没请什么打手护院的,不过是些家丁,所以那年轻人可说是畅行无阻。有一天晚上,他又去了,只是每次金银珠宝都轻易到手,他觉得很没劲的,因此这次想偷点不一样的东西。后来他看到有一座楼在月下看来特别漂亮,因此就摸了进去。”

“年轻人没想到自己竟摸进了小姐的闺房,那房间呀可说是年轻人一辈子见过的最漂亮最雅致的房间了,便是连皇上的寝宫都比不上的。那年轻人仗着自己本领高,便毫无顾忌的东看看西摸摸的,将那房中的古玩摆设看了个遍,想挑一件稀奇物,只可惜瞅了半天,那全是女孩儿喜爱的东西,没一件中意的。最后,年轻人看到铜镜前搁着一支眉笔,便起了恶作剧的心理,想着用那眉笔在镜上留下几行字,到明日那小姐醒来,发现夜里竟遭贼了,不知会不会吓得发抖?况且明天自己也不打算来了,看在这家人对他这般‘礼遇’的份上,也应该给他们提个警醒嘛,以后可不会有他这么善良的贼人了!”

“正在他拿起眉笔打算写字时,背后忽传来清脆的声音:你拿我眉笔作什么?年轻人一惊,马上回头,身后应该是小姐的卧房,中以珠帘隔开,借着窗外射进的那一片银光,清楚的看见,一位约十七、八岁的少女双手分帘俏生生的立在那儿,满脸好奇玩味的笑容。”

“年轻人当时大窘,想他下山以来可还从未失手过,想不到今天竟让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当场抓住,而且手中拿的还不是那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那不值钱的眉笔!”

“只见那小姐笑吟吟的走近,看着他说:你第一次偷了我们家一千两白银,后来听说麻里巷那一带的贫民一夜间每人家都多一袋米。”

“第二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尊青铜汉鼎,后来听说丰慧当铺被人强当去了五万两白银,典当物便是一尊汉鼎,哦,忘了告诉你,丰慧当铺是我们家开的。”

“第三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块苍山玉璧,然后启成绸布铺被人以一块玉璧强行换去了一千匹青布,再然后听说单基巷的穷人一夜间又天降青布,再告诉你,启成绸布铺也是我们家开的。”

“第四次你偷了我们家一支红珊瑚,后来听说,县令大人的官印丢失了,案上却留下了这支红珊瑚及一张字条,条上写明,叫县令大人出黄金千两买下这支红珊瑚,否则官印就永不能归来!而当县令大人从私库里捧出那一千两黄金时,监察御史却到了。”

“你……你……你竟全知道?!年轻人当时真是惊呆了,想不到自己做的事,意全被人家知道得一清二楚的,真是要多逊便有多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