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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周敏这才想起来,玉米的吃法好像也没有推广过。之前几年都是风调雨顺,大家除了在到季节的时候吃一下嫩玉米棒子,剩下的就是磨成粉来熬粥了,但不管哪一种,都更像是辅食。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普通人家始终种得不多,跟高粱黍米一样,多少种一点吃个新鲜而已,很少扩大种植面积。毕竟他们又不像周敏这样能够大批量的卖出嫩玉米棒子,又不舍得像许多大户那样,将种出来的玉米用来喂养牲畜。

每一种食物的食用方法都是经过长时间摸索得出的,而在最需要食用它们的民间,这种发展却总是最慢。

因为广大劳苦群众很难像有钱有闲的富贵人家一样,专门养着一群人琢磨怎么把一道菜做出花儿来。何况民间能用得起的香料佐料也很少,还不怎么舍得用油盐……再加上大部分人很容易满足于现状,不爱探索和创新,自然就很难出现新的吃法。

之前的土豆就是这样,大部分人不过用水煮一下就完了,连盐都不舍得沾一点,自然滋味又水又淡。而在石头将各种菜谱告知唐家楼之后,这些菜色从县城开始流行,又重新进入民间,如今焖炒炖煮都是家常菜了,只有油炸,大部分人还是不舍得这么浪费。

“玉米也能做饭的。”周敏道,“这样吧,明日我家蒸玉米饭,也回请老费叔一顿。”

“那敢情好。”齐老费点头。到时候让家里的婆娘去观摩一番,学会了,再进县城去现学现卖就是。

因为是要全程观摩,所以第二天一早,周敏等人来了,才去仓库里挑了一提玉米,拿回来大家一起脱粒。齐老费将一个玉米握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道,“敏敏,你们家种出来的东西,总比别人家的都好些。”

周敏道,“那回头县衙要请人吃饭,就麻烦老费叔帮忙说和了。”

虽然官田里也种了玉米和土豆,而且收成并不少,但是要论质量,都不如周敏的。要不怎么县城里唐家楼每年的嫩玉米棒子都会引来争抢?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家里的地没种玉米,不过味道不如而已。这种不如,普通百姓大概尝不出来,但是嘴已经被养刁了的朱门富户却能分辨。

所以县衙如果要宴客,不管是为了脸面还是为了推广玉米,当然都要用好东西。

而且,除了这顿饭之外,如果能让县衙主动采买自家玉米和土豆,当做种子出售给民众,那才是更加长久、而且稳赚不赔的生意,对双方都有好处。毕竟能拿出优良品质的种子,对提升官府的名声和威信同样很有用。

不过,事情能不能成,要看齐世云的周旋,还得看那位徐县尊是不是真的重政绩更胜过金钱。否则万一他借助官府施压,低价从自己这里收种子,再高价卖出去,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周敏可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将玉米脱粒之后,就是磨成粉了。

石磨与机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精细的控制出来的成品。要么就用大磨推玉米粒,出来的成品颗粒粗细不均,而且还带着一层厚厚的皮,口感自然不会好。要么就加水用小磨打成糊糊,口感更细腻,但是要么熬粥要么蒸糕,就不适合用来做主食了。

所以周敏在这里使用了一种新的工具——罗。

跟完全用竹编的簸箕之类的器具不一样,罗更精贵,因为它需要使用贵重的绢纱来制作。用宽大的竹片编成一个厚度两寸左右的圆圈,然后再将薄薄一层的绢或纱糊在上面,就做成了。

相较于孔洞巨大的竹编筛子,罗能够更细致的筛出粉末或者流质的东西。

将磨好的玉米粉用罗筛一遍,太粗的玉米粒和脱下来的皮都会被留下,这东西最适合用来喂养刚刚孵化的小鸡,因为颗粒较小,不会被哽住,又比剁碎的野菜更有营养。而筛出来的便是一层细粉。

将这层细粉和上少量的水拌匀,上锅蒸熟。因为太细,又加了水,所以蒸出来之后会凝成一整块。所以在蒸熟之后,要将之倒在大簸箕里,趁热一边淋上少量的凉水一边将之彻底拍散,放凉之后再重新上锅蒸,这回蒸出来的就是松散的玉米饭,可以取代米饭作为主食了。

事实上,虽然经过了很多处理,但玉米饭的口感及不上水稻,这是毋庸置疑的。偶尔吃一顿倒是很新鲜,但经常吃就不见得那么舒服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敏之前根本没想到要吃它,而且现在对它的定位也是灾荒预备粮。

但大概是因为泉水浇出来的玉米实在太强大,明明并不是黏玉米,但蒸出来的饭,吃起来却没有那种带一点沙的刮喉咙的口感,反而有点儿q弹,甜度也足够,口感已经接近普通大米了。毕竟这会儿的水稻还没改良到后世那种程度,除了贡米之外,其他的味道也都很普通,不下菜的话滋味同样寡淡。——当然,齐家出品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