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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是喜欢。

哪怕后来,他发现自己念书很吃力,也没有大金的聪明劲儿,可他依然喜欢念书。

念书多好啊,可以穿长衫,可以考秀才,还可以当大官。

所以,他下了苦功夫去念书。

当三河和大金做完先生布置的功课就去帮家里干活时,他仍然捧着书;当大金决定退学做买卖赚钱时,他仍在埋头苦读;当三河也决定放弃时,他更是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他要念书,他要出人头地。

当是不过才十二岁的他,其实并不是很懂这里头的道理。只是下地干活太苦了,哪怕老周家人口多,仅仅是春耕秋收农忙时才叫他帮忙,他还是觉得太累太累了。一想到将来很有可能像他阿爹和两位叔叔那般,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他就眼前发黑,再不敢往深处想。

念书、念书,他只能咬牙念书。

幸好阿娘的想法跟他完全一样。

那时候他就在想,等他念完了书,考上秀才,再当上大官,他一定会报答家里人的,不单是他阿娘,还有阿奶,毕竟若是当初没有阿奶的应允,他是绝无可能跟随孟秀才念书的。

哪知好景不长,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阿奶徒然间对他变了态度,竟是不打算叫他接着念下去了。

阿娘说,那是因为有人在阿奶跟前嚼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