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莎捂着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而此时,鹦鹉早已飞离她的手臂,落在其中一个树屋上。
白兔子抱着胡萝卜,用力的向前一跳,地面上,就在洛莎站定的周围,瞬间亮起鲜花铺成的爱心,小兔子趁着洛莎还没有反应过来,从两颗爱心之间跑了出去。
而洛莎对面,一个带着眼镜,露出羞涩笑容的男人走了出来,男人不算健壮,但是儒雅带着学士风度,他怀里抱着一捧玫瑰,慢慢走到洛莎面前单膝跪地。
“莎莎,对不起,让你这么没有安全感我知道,我感情迟钝,不会给你惊喜,也不会带你做些浪漫的事情,平时送东西,还会送你书做饭会做糊了,就连嘴也笨,不会甜言蜜语,脑子转不过弯来,连求婚都得你提醒”
越说,男人越发的低下头,声音也渐小,他没看到,就在他说出这些话时,洛莎眼里虽然含着泪水,但是却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很快,男人抬起头道,“可是,莎莎,遇到你是我觉得最幸运的事情,就像我走在千分之一的概率中,从一开始就遇到了你,其中百分之”
洛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汤进林,你是想在这种时候,和我讨论什么概率问题吗?”
“不不是。”汤进林窘迫的笑了笑,他一辈子没说过浪漫的话,这次本来胡启离为他准备了一大张草稿,结果看到洛莎的那一刻,全都忘了,嘴一张,就开始数落起自己的缺点来。
洛莎将他拉起来道,“行了,戒指呢?”
“在这里,莎莎。”汤进林手忙脚乱的将玫瑰递给洛莎,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将其打开。
洛莎看了一眼道,“你新买的戒指?”
汤进林拿出戒指点点头,小声道,“莎莎,那次戒指是你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