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兔子,魏薇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
然而可爱的兔兔就是用来吃的!而且兔肉可好吃了。
她脑子里闪过一串兔肉的做法,刚想和费利克斯说这些兔子可以尝试人工养殖,这样以后就有很多的兔肉可以了吃,抬起头来就发现大家都在用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她。
魏薇一脸无辜:“怎么了?”
费利克斯沉默了一下,才开口:“你想养这只野猪?”
“当然。你看它肚子这么大,一定能生不少猪崽子,你带回来不就是为了养吗?”
不,他们带回来是打算过段时间吃烤乳猪的。费利克斯暗道,不过他没说出来。
“……所以生下来的公猪要阉了?”他觉得自己说这个词的时候,都感觉到了痛。
魏薇点头:“是啊,野猪不是攻击性强吗,最好阉了长肉,对了猪圈里还有其他的公猪崽子吗?有的话也都阉了吧,阉割过的猪吃起来没什么腥味,味道很不错的。”
现在这个时期的猪肉可不在贵族的食谱上,就因为腥味太重,猪肉是普通平民最长吃到的肉类,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而且这个时候欧洲的家猪和后世的家猪还不太一样,它们个头小,虽然獠牙和犬齿都开始退化了,但多少还留了一些,公猪在发情期伤人的事件也偶有发生,阉割了就没那么多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