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杰的想法则很简单,既然要拿捏,就拿最硬的那一个,软柿子,没什么好捏的。
不过,如今他初来乍到,矿上的具体情况了解的也不多,暂时还不适合动手。
蛰伏,才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一转眼,春暖花开,老金沟里春意盎然,潺潺流水穿岩而过,时不时传出一阵哗啦啦的响声。
这一天,老金沟正进行了一场特殊的仪式。
拜山,拜水!
淘金的人都相信山水有灵,每年开工之前,都会进行一场拜祭仪式,虔诚的拜拜山,拜拜水,希望今年能有一个好收获,就像后世电影开机前烧香祭拜一样。
一番祭拜之后,金大拿拉着一名身材消瘦的老人走到众人面前。
“大家伙,这位是我重金从漠河请来的老金疙瘩,他可是淘金拉沟的好行家,跟着他干你们就等着发财吧!”
众人一听这老者是从漠河过来的,顿时眼前一亮。
漠河有什么?
漠河有漠河金矿局啊!
漠河金矿局可是李鸿章李大人督办的,能在那里干事的人,都是大能人啊。
就在这时,一名黑皮肤的年轻人一边搓着手,一边殷勤的朝着李杰笑了笑。
“哥,这下好了,咱们这次一定能赚大钱。”
“你又知道?”
李杰斜瞥了他一眼,淡淡道。
眼前这位年轻人不是旁人,正是原著中和朱开山起过冲突的大金粒,经过李杰的调教,这厮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一天天的围着他四处打转,哥长哥短的,就差把他给供起来了。
说起来,大金粒也是一个狠人,原著中为了运出金子,竟然用刀割开了自己的小腿,想把金子藏在肉里带走。
只可惜,他还是太天真了。
最终,这位‘狠人’还是死在了土匪手中。
退一步来讲,即便大金粒能够顺利逃出老金沟,他也很有可能会死于伤口感染,毕竟如今可没有那么多的抗生素,绝大多数人受了外伤,能不能活下来全凭运气。
运气好,伤口没感染,就活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