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华纳那边给出的条件也很有诚意。”
“即使只是签代理条约,他们也愿意用公司一姐的资源来捧你。”
华纳提出的条件,的确很诱人。
但华纳方,也不是一点条件都没有。
首先,在双方合作期间,歌曲的版权会交由华纳一方管理,当然,只是代管,最终的版权收益,仍是归属沈默。
其次,华纳一方,原则上同意沈默专心学业的态度,不会强求沈默参加各种通告,以及宣发活动。
如果有,也是双方商量着来。
再次,华纳一方提出要求,原则上沈默要每年发布一张新专辑。
这个要求,也不算过分,毕竟,华纳那边在沈默身上,唯一的赢利点就是专辑的销售分成。
除此之外,其他收益都和华纳无关。
如果连发专辑的时间都不要求,华纳总部那边,说什么也不会同意这等离谱的条款。
最后,双方的代理发行合同,至少五年起步,并且下一次签约,在同等条件下,华纳拥有优先续约权。
前面三个条件,李杰和老黄都没有异议,唯独最后一条,他们和华纳那边进行了友好磋商。
最终,代理合同从五年变成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