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臻臻这才发现她这辈子又错了,现在这个时代和上辈子不同了,这时候的男人,喜欢的是个性,而不是温柔了。
不过没关系,虽然努力将他看成未婚夫,照顾他迁就他和他看音乐剧聊现代艺术,却又不是真的他,所以,倒也不怎么伤心,可是爷爷劝她忍了,说会让邵氏将那个女星肚子里的孩子处理了,叶臻臻却说不必了,好歹是条生命。
港城的圈子本来就乱,如果是叶臻臻过了门,邵公子玩大了,这孩子生不生也得看叶臻臻的意愿,问题是她这样的身份,还没过门呢就弄出个私生子,叶氏那绝对是被狠狠打了一次脸,所以最近邵公子频频给叶臻臻打电话她从来不接,家里也没人说她什么。
臻臻一直是个好孩子,那邵易太过分了。
任谁都是这样说的。
谁都不知道,她其实更过分,因为她的一直是面前这个男人,整整九年,而就在昨天她想清楚了,这辈子她不想再继续装下去,她原本就不是那样的性格,她从来都是喜恶分明的人,她要跟他走,不拼一次怎么都不甘心。
白泽的眼睛看不到,所以,他没有办法知道叶臻臻那双眼睛里蕴含的情意。
“我明天就要回约南森了,叶臻臻,你已经二十七了,不是十七,别再说这种一时冲动的话。”白泽口吻平淡。
他不是不知道面前的姑娘喜欢自己,她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向自己表白过,但白泽从来不认为她会自己那么久,也许是因为不甘心?或者是因为其他,他不是不信,只是觉得比起对自己的感情,这个女人的生活中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
“我和你一起走。”
白泽这才略皱了皱眉:“臻臻!”
叶臻臻知道他有些不高兴了,但是她还是说:“我要加入海枭,或者你认为我的身手不够好?”
不够好个鬼!整个港城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叶氏的大小姐叶臻臻身手高明得可怕,她那一双纤细白皙的手掌上淡淡的茧子可不是练琴练的,而是练武。
上辈子叶臻臻擅剑,这辈子不能随意玩剑了,她才改练掌法,十七岁小成,到如今,已经是少有对手的武林高手了,内地那群擅古武的家伙,没一个打得过面前这个面容秀美的大小姐。
“好好的太平日子不过,佣兵团根本不是你该去的地方。”白泽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叶臻臻苦笑,“我以为你懂我。”
是啊,白泽是懂她,面前这个女孩子,其实更渴望能打架能大口喝酒能自由舒展能快意恩仇的地方,她是江湖儿,港城太小,好似一张蜘蛛网将她死死捆住。
她二十七了,在青春的尾巴上能任性的日子也就剩下这么几年。
这么一想白泽就有些心软,他很少对一个人心软,可是这个姑娘他认识了好多年,还坚持不懈地说喜欢他好多年,白泽心想,或许对自己而言,这个姑娘确实是有些不同的,至少他几乎不会对其他人心软。
“那好吧,私奔的话不要提起了,明天可以和我回海枭,不过一旦去了海枭,你就不是叶臻臻了,只是臻臻。”
叶臻臻笑了,“好!你知道的,我从来不是娇气的人。”
她就不信整天朝夕相处近水楼台她都拿不下这个男人!
2013年八月,叶氏的大小姐叶臻臻留下一封信后失踪,声称要周游世界不再回香港,港媒纷纷报道因为某女星“小三介入”,叶氏大小姐伤心之下出国疗伤,叶氏在三个月后放出和邵氏婚约取消的消息,邵氏股票大跌,但毕竟在港城根基深厚,这场闹剧当然不会让邵氏伤筋动骨。
可任谁都没有想到,叶臻臻一走数年,竟然真的是音讯全无。更奇怪的是邵氏的公子邵易从她走后好像从了良收了心,再也没有上过花边新闻。
“臻臻姐,你真的不回家看看?”瞧着不过八`九岁的小姑娘啃着棒棒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身边的年轻女子说。
女子穿合身的军绿色短外套,里面是一件紧身白背心,下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将一双长腿勾勒得线条相当迷人,到膝盖的小牛皮靴子看着很旧,却是她最喜欢的一双,因为是白泽送的。她的枪法很准,左边外套里面有个暗袋,放着一把小巧的沙漠之鹰,靴子里两边都藏着匕首,作为一名佣兵,哪怕以她的身手,两手空空能打得过她的人都很少,但是,安全起见身上放着的武器不下于五六种。
“看什么?昨天还和老妈视频来着。”
小姑娘“噢”了一声,然后眼睛转了转,“臻臻姐,对街的那个男人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