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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看着那双眼睛时,樊宏旭生出一种与凶兽对视的错觉,更体验到随时被凶兽吞下的毛骨悚然。

他笑了笑,虽然笑得十分牵强,但他的面皮终究还是抽动了。

他向前走去,缓缓伸手,“樊宏旭,你可以叫我小旭,或者旭旭。”

不是他怂,而是他仔细对比了一下双方的实力,自问,如果想要正面袭杀赵大川,有几成几率,又要耗费多少秒时间。

差距还是有的,也不算太大,顶多就是十成和七八成以上的差距,三五秒和半分钟内的区别,勉强也就五五开吧。

可是,自己有这种见到仇人便雷霆一击毫不拖泥带水的果断吗?

自己有这种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不留丝毫余地和情面的狠厉吗?

答案当然是否!

樊家少爷的身份和地位注定他即便与仇人见面也要保持风度,最多就是笑里藏刀,即便背地里很想捅死对方,也要在人前表现出情同手足的恩爱。

比不起啊!

这也带来了第二个问题,为了一个刚认识几天的朋友,而且是已经死掉的朋友,去交恶一个与自己实力相若、甚至更强的强者,值得吗?

结论显而易见!

樊宏旭才不会没脑子地喊打喊杀,然后把自己的脸送到人家脚底下踩。

而且他知道,即便自己选择对抗,水烟媚也会主动示好。

她是女人,示好的效果绝对比自己强十倍百倍。

自己是男人,拉仇恨的能力是水烟媚百倍千倍。

果然,水烟媚也向前走了几步,敛衽施礼,“水烟媚,你可以叫我阿水,或者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