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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狮鹫外观,泰米尔由衷的喜欢。

雄鹰和狮子,原本就是卖相极佳的动物,野蛮人许多部落和文明世界许多贵族都喜欢用这两种动物的形象当做图腾或家族纹章。

现在,这两种动物融合在了一起,能在天上飞,又能在地上跑,战斗力也不弱,不像猫头鹰,经常会受到袭击,遭遇意外。

而且,泰米尔在狮鹫身上看到了战争的用途。

野蛮人身材普遍高大雄壮,文明世界标准体型的战马在野蛮人胯下就像驴子一样可笑,脚都快挨地了,平常骑乘代步都不爽利,更别说冲锋战斗了。

所以,野蛮人大都是步兵。

一来合适的坐骑不多,二来,野蛮人速度比战马还快,耐力比战马还强,要啥坐骑?

狮鹫的出现却解决了这个问题。

狮鹫体格雄壮,完美适合野蛮人的块头。

无论在地上奔走还是天空飞行都可以胜任,而且狮鹫生性凶猛,战斗力强悍,寻常战马在它们面前只有生撕活裂的份。

有了狮鹫,野蛮人也能玩一波骑马和砍杀。

而且,系统商城出售的生物都是已驯服的,对主人忠心耿耿——这一点是被证实的,无论飞龙还是各种植物,都没有发生过噬主事件。

虽然狮鹫胃口大了点,而且是食肉动物,但是相较它的优点,这些根本不是事。

再买个龙鹰!

与狮鹫强壮威猛的造型相比,龙鹰就秀气多了,每一根羽毛都浸着轻灵敏捷优雅雍容。

而且,龙鹰有呼唤云雾的天赋,这是一个相当有用的能力,尤其在战场上,可以当做战略兵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