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无奈,她这身子是不可能再去边关陪着霍将军了,只能留在齐都养病,本想着日子久了明珠就会亲近自己,却没想到明珠却与自己那向来不和的庶妹,如今已是六品小官孙大人的娘子孙夫人亲近了起来。眼睁睁的看着那半大的小姑娘指挥着身边的胖丫头元宝哼哧哼哧的拖着行囊搬离了王府,王氏就一阵心酸。
可明珠脾气又倔得很,王氏只能隔三差五的差人去给她送点小玩意,私下里拜佛祈祷自己的女儿有一天能亲近自己这个不称职的娘。
明珠因为王氏回来,心里堵着一口气冲动之下带着元宝去了姨母家里,一住便住到了现在,虽说姨母家里样样比不得王府,且不说王修竹跟王氏隔三差五的送些东西来,就说孙夫人对明珠就是百依百顺的,只要明珠想干的没有一样是干不成的。
这过的自在了,不缺钱不缺吃喝,还没有人管着,明珠就彻底放纵了本性,变成了齐都人人口中的“霍家小混蛋”。
因着这个称号,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宴会都不会去请她的,有女儿的怕明珠把乖巧的女儿教坏,有儿子的则怕明珠把儿子的魂给勾了去给家里娶进来个不懂规范的小混账。
要说明珠的长相啊,简直就是话本里那些祸国殃民的女妖精长相,随便眨眨眼睛就能把人的魂给勾了去,要不那些有儿子的人家里怎么怕她把人的魂给勾去呢。
这奇怪就奇怪在刑部尚书家里有儿也有女,近日里还新添了个嫡出的小公子,而明珠也是头一次受到了邀请。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她为什么不来?也就是在这刑部尚书家的院子里,明珠落了水。她记得清清楚楚的,她虽然长得瘦,但是步子可是稳得很呢,就是元宝那个大块头砸到她身上,她顶多就是吐几口血也绝对不会掉进湖里去的,怎么偏巧那时候腿肚子发软就一头栽进了湖水里去呢?
可不正是有人暗害她吗!
她猛地拍了下大.腿,正想跟着元宝一起骂骂是哪个天杀的敢暗害她,脑子里闪过些零碎的片段,她瞬间就没声了。
元宝:“小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是不是发烧了啊?不能够啊,小姐的身子就是光着腚在寒冬走一圈都不难受,怎么今日落个水就昏过去了呢,现在还发了烧……”
元宝一脸的疑惑,话还没说完就被明珠瞪了一眼,“谁说我脸红了啊?你哪只眼睛看着我脸红了?”
明珠用手拍了拍自己发热的脸颊,双眸更像是蒙着水雾般,配着那红嘟嘟的脸蛋,到更像是思了春。
也不怪她,只怪她在昏迷时那缠绕在耳边一声声的明珠实在是温柔入骨,令她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好似她不给那人个回应就是辜负了他。
元宝被明珠瞪的不敢说话,只盯了她一会儿,看着她一直坐在床边犯傻,这才小声道:“小姐,你睡了好一会儿,咱们该回府了。”
明珠晕了之后就被送到了刑部尚书府中的厢房里,睡了这么一会儿才醒过来,想必外面的宴会早就散了。
说来也真是好笑,她自进这个门之后,连口饭都没吃上就呛了一肚子的水,也真是倒霉。
明珠点头,刚要穿鞋,就看见旁边整整齐齐的摆着一双鞋,鞋头上绣着一颗圆润的珠子,有葡萄那么大个,不是她的,她那双湿透了的鞋子也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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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种了一片桂花,秋风一吹,金黄色的花瓣落下。
树下笔直的站了一人,月白色绣云纹的窄身锦衣,罩着滚了一圈白色狐毛的同色系大氅,许是桂花的香气太浓,少年有些不适的低下头,将自己的半张脸都裹在白色的狐毛中,那脸庞被凉风吹的有些难受,他来回的蹭了几下。接着又轻轻的眨了眨眼睛,将将要落在眼睫上的桂花花瓣眨落,睁眼是那如点漆的眸,双唇在白色狐毛中似隐似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