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土蝼

寻鼎 朱砂 4326 字 10个月前

山林寂静,所以传来的声音就格外清晰,除了“有怪物”之外,还有“救命”。

管一恒第一反应就是逃走的休旧鸟,马上就提起宵练剑:“我去看看,你先下山!”

叶关辰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等等!他们好像在喊有怪物,肯定是什么猛兽,你小心!”

说起来何罗鱼除了化为休旧鸟之后那双诡异的眼睛之外,在管一恒这里实在不算什么,但听那边砰砰的枪声不绝,惨叫声也不绝,只怕不只有一只休旧鸟,心里也是暗自警惕,答应了一声,拔腿就走。

不过才走了两步,光头那边的混乱就已经向着这边移动过来了,有个混混腿脚最快,连滚带爬地飞奔而来,到了近前脚下一绊,骨碌碌滚过来,正好滚到管一恒面前。

管一恒一把将他提了起来,吓得那混混大叫,也忘记了自己手里的是猎枪,只当棍子乱挥乱打。管一恒劈手将猎枪夺了,反过来用枪托扇了他一耳光,厉声问:“出了什么事!”

混混脸上挨了一下,总算发现抓住自己的是个人而不是什么怪物,神智倒清醒了一点,死死扯着管一恒的衣服,哆哆嗦嗦地说:“有,有怪物,吃人的!拿枪打,都,都打不进去!”一边说,一边只听见他上下牙乱碰,的的作响,显然真是吓得要丢了魂。

吃人的?管一恒眉头一皱。那就不是何罗鱼了!

“什么样子的!”

“没,没看清……”混混刚说了一句,听见后面又有人惨叫着往这边跑,还有树干倒塌的声音,顿时大叫一声,“救命啊,快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劲,居然猛地从管一恒手里挣脱了,拔腿跑了。

这边跑了人,那边的动静已经不远,管一恒也顾不得别的,握紧宵练剑跑了过去。

才跑了几步,就觉得光线明亮了些。这里本来树木稠密,无数枝叶交织在空中,像穹顶般挡住了月光,现在一棵大树不知被什么东西拦腰撞倒,就露出了一个缺口来,顿时洒下了大片的银辉,照亮了沿路一具具横横竖竖的尸体,还有一个埋头在一具尸体上的东西。

“这是——羊吗?”叶关辰也摸了上来,在管一恒身后低声说了一句。

不是羊。管一恒在心里回答了一句。没有羊会吃人的,而这只“羊”正低下头,从一具开膛破腹的尸体胸腔里扯出内脏来大嚼。

当然,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有点像羊,只是块头比普通羊要大,另外,头上长了四支长而尖锐的角。管一恒曾经在《精怪图典》上看到过,这东西的名字应该叫做土蝼。

虽然叫土蝼,但这东西跟土里的蝼蛄可没什么关系。《山海经·西次三经》里写过,这东西“其状如羊而四角,是食人”;而《广韵》又进一步补充说“似羊四角,其锐难当,触物则毙”。估计那棵折倒的大树,就是被这四支角给撞断的,而这些开了膛的尸体,显然也是其杰作了。

土蝼正低头大嚼,忽然听见旁边有声音,立刻抬起了头。原来是一个脑袋比较灵活的混混,刚刚躲在它撞倒的那棵大树下面,没有被发现。现在看土蝼吃得欢,他就想趁机逃跑,谁知道挪了几步,终于避不开这些纷披下来的树枝,碰得唰啦一响,惊动了土蝼。

两边目光相撞,混混本来也只是勉强镇定,这会终于是心胆俱裂,狂叫一声跳起来就跑。只是土蝼的速度比他快得多,几下纵跳就追到他背后,将头一低,四支角活像四把匕首,从下往上就是一挑。

这一下如果挑中了,这混混大概会被从屁-股一直豁到后颈。不过土蝼才低下头去,就听风声锐响,一道寒光向着它的脖子劈下来,剑锋未到,一股寒气已经浸入毛皮之中。这下土蝼顾不上再去豁前头的混混,连忙将头一昂,铮地一声宵练剑被四支羊角架住,两下里一撞,竟迸出几点寒浸浸的火花来。

土蝼今天晚上开了七八个人的膛,没遇到半点有效抵抗,现在对宵练剑虽然有本能的畏忌,但仗着四支角无坚不摧,也就大发凶性,将头一低,不管卡在羊角中间的宵练剑,直冲管一恒撞过去。

这要是被撞中了,大概就跟那棵树一样了。管一恒才试着脚下一蹬,就知道人力不可能抵得住土蝼,立刻右腕一转将宵练剑抽了回来,左手一抖,洒出去一把朱砂。这都是用整块的矿石打碎,碾成绿豆大小的颗粒,十几粒洒出去,土蝼虽然跳得快身上也被击中了几处。

朱砂粒仿佛有生命一般,见肉就钻,土蝼身上几处顿时毛发焦黑卷曲,仿佛被火烧过一样,大声嚎叫起来,掉头就跑。

树林里只有这一块地方还明亮些,再往别的地方就又幽暗起来,但嵌在土蝼身上的几颗朱砂粒却发着微微的红光。管一恒提着宵练剑,凭着那几点红光紧追不舍。跑了半天,前方的红光忽然熄灭,土蝼消失了。

管一恒立刻停步,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他也是从小就开始训练的,这样的静夜之中,就算一只蟋蟀跳过草叶他也能听见的。但现在四周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叶关辰从尸体旁边捡了一支手电,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追了上来,一边用手电照着四周:“那,那东西呢?”

“不知道。”管一恒皱了皱眉。朱砂的红光是往下一沉而后突然消失的,但是这里的草也不过及膝深,并不能藏住土蝼。

叶关辰喘了口气:“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是羊吧?”

“是土蝼。”管一恒下意识地回答了一句,随即有点后悔——这种事应该尽量减少普通人的参与,他应该敷衍一下叶关辰,而不是回答出来。但刚才他如果不出手,那个混混就得被活剖成两半了,也实在来不及再顾忌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