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有一个猫咪喜欢他。

从小到大,见到他的猫咪不是跳起来给他一爪子,就是扭头就跑,连主人都不要了,只有等到他走后才能找回来。

就连街边饥肠辘辘饿的皮包骨头的流浪猫,都不会吃他投喂的东西,只会抬起爪子来给他愤怒恐惧的一爪子,或者迅速逃跑、消失不见。

这是谢泽华遇到的第一个,不讨厌他、没有见到他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更没有抬手就给他一爪子的猫咪,而且这只猫咪还十分可爱,让他的心都在微微颤抖,他与那只猫咪对视良久,然后那只猫咪似乎有些怕了,怯生生地缩了缩身子,又软又糯又乖地叫了一声,“喵呜~”

那声音让谢泽华的心都化了。

谢泽华抿了抿唇,掩饰住自己雀跃的心情,就近在超市买了些猫咪能吃的东西,然后拆开来想喂那只猫咪吃一点,但是那只猫咪在看见他的动作之后,就一直在往后退。

谢泽华没有办法,为了让小猫吃东西,只好把东西放下,然后自己往另一边相反的方向退,慢慢退到巷子深处,结果那只橘色的小猫突然叫了一声,然后猛地蹿上前冲到他的面前,狠狠地给了他一爪子,然后借着他的肩膀跳上了墙,眨眼睛消失无踪。

谢泽华楞了一下,然后微微抿了抿唇,心里有一些小小的失落。

本来以为遇到了一只和自己有缘的猫咪,结果还是……

看着右手臂上的三道血痕,鲜红的血液正一点一点地流出,谢泽华不由摇头苦笑,真是不长记性,明明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

谢泽华摁了摁手臂,打算先去一趟医院,但是他的神经却陡然紧绷起来,他在这条小巷中,竟然连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长兴街是帝都一条有名的老字号商业街,在这里坐落的大多是百年的老字号店铺,口碑向来就是保证,所以平时人流量还十分密集,虽然比不上最繁华的那条商业街,但万万不应该如此安静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