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冬叉冬同人)吾血之血(blood of y blood)》作者:estaly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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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掉火车,他也没有摔飞机,战争胜利已经是十五年前的旧事。美国队长斯蒂夫·罗格斯和好友霍华德、佩姬共同创建了神盾局,并且和佩姬·卡特结了婚。而巴基·巴恩斯则从部队退役,作为政府特工开始他周游欧罗巴的花花公子生涯——这就是发生在阳光下的一切,斯蒂夫想也许这就是自己曾经梦想过的美好的未来。
1960年,神盾局三位创始人对是否批准“重生计划(超级士兵血清复制计划)”进入人体实验阶段产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斯蒂夫因此离开他与佩姬的新家,回到布鲁克林的老房子。在那里,他遇见了老朋友巴基,意外发现好友有一个隐藏已久的秘密。这秘密指向一段他从未得知的过去,指向他完全无法想象的暗影中的十五年,彻底颠覆了他的正常生活。
此时,斯蒂夫·罗格斯42岁,佩姬·卡特41岁,巴基·巴恩斯43岁,布洛克·朗姆洛38岁(非原著设定)。斯蒂夫和巴基因为血清的原因停止了衰老。
第一章
chapter 1: 斯蒂夫?罗格斯(1)
chapter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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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外套、两身便服、三条内衣裤,一支牙刷、一支笔和一本速记簿,还有团在一起的一卷美钞,把半旧的皮包塞得满满的。他只用了不到三分钟收拾行李,然后便奔出门去,仿佛一场逃亡。
他拎着包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冷雨如丝不知何时纷纷扬扬落下,将纽约的夜笼在一团凄凉的幻影里。他终于停下脚步,深深吸一口气,低头用手抹了一把脸。
他很累,累极了,仿佛比十六年前单枪匹马穿越德军的封锁线时还要疲惫万分,四肢百骸间充满难耐的酸楚,脑海中回荡着岁月的哀鸣。
“你老了,”他对自己说。然后喘着气,突然笑出声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走过了小半个纽约城,竟然又回到了布鲁克林。
他得承认,他见鬼的怀念那场战争。那场你知道敌人是谁、也明白自己是谁的战争。
当年,在欧洲的每一个角落,战地营火之间,雪夜岗哨之上,他经常怀念布鲁克林——怀念秋日阳光洒落窗台,最后的野玫瑰怒放如火,空气中有苹果派的甜香——他总是怀念的那样用力,以至于胸口都隐隐疼痛。那时的斯蒂夫?罗格斯曾经发誓,等战争结束,他就回去那里,永远不再离开。
可是他却离开了。1953年,和佩姬结婚后,他们在曼哈顿买了栋新公寓,装饰有明亮的玻璃窗和现代家居,靠近神盾局,方便上下班通勤。布鲁克林的房子太小,也太陈旧,房门经年吱呀作响,那里住着往日逝去的鬼魂,已不适合今日的美国队长。
那里是消逝岁月无声的纪念碑。
当你不可抗拒地不断回忆过去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老了,斯蒂夫?罗格斯。他对自己说,任脚步将自己引上熟悉的楼梯。
他没带钥匙,但这不是问题。他低头在门侧寻找那块松动的方砖,掀开它,下面空空如也,不过这也不是问题。
最终他拧断了门锁。
管他的,反正这是他的锁,他可以明早买一把新的来替换。
雨还在下着,无休无止,纽约城寂静犹如荒漠。
他推门走进去。
房间内的一切还像多年前一样,除了家具上防尘的白布罩已经灰黄,空气中有一股腐败的霉味。那一瞬间他几乎后悔了,他感觉自己在亵渎什么,但他实在太过疲惫,以至于无力思考。他只想睡过去,遗忘这一切,直到世界末日。
他掀开起居室长沙发上的防尘罩,将它对折起来,把落满灰尘的那一面折进内层,再这样铺回去。然后就脱掉全身湿透的衣服,躺在这一团乱七八糟之中,只盖一条从皮包里抽出来的皱巴巴的薄外套。
沙发又硬又不舒服,织物下的弹簧高低不平,他早已长得太高甚至没办法伸直双腿,可是,几乎是一闭上眼皮,他就睡着了,任灰烬、霉斑和旧日时光将自己层层掩埋,斯蒂夫?罗格斯所有的噩梦和诞妄都被妥帖地关进了小小的匣子,揣在他怀中,熨帖着他的肋骨。
这一次,奇迹般的,他感觉安全。
再次睁眼十二个小时已经过去,雨停了,阳光自他昨晚打开的那扇窗投射进来,照亮空气中飞舞的尘埃。他在沙发上躺足五分钟,体味着酸痛的背肌,然后爬起来收拾昨晚的灾难现场。谢天谢地浴室的管道没有锈烂,竟然还有水,尽管冷得像冰,但依然令他欢喜。他冲了澡,大概打扫了起居室,换好了衣服,肚子里咕咕作响,但心情却开始转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