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手轻脚起身穿衣,顾朗看见她雪白的肌肤在清脆的阳光下好像白雪一样,又透着微微的红……好吧,是真的在雪肤上沾到了红色,据他目测应该是血迹。
顾朗掐指一算,马上就知道是明薇来了例假,所以她才会这样急不可耐地起床,他闭眼等她穿好衣服进卫生间洗漱才起来:“我回去洗把脸。”
等他回房洗了个澡出来,明薇也终于收拾好了,把整套的寝具都给剥了下来,等佣人过来收拾。
两个人坐在餐厅里吃早饭说话,顾朗把昨天交代刘邵的事情一一告诉她,明薇咬了一口荷包蛋,哦了声:“这个肖淑真的很奇怪,我都觉得她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不,她根本是疯了。”
那天她的情绪时好时坏,动不动就指使自己的猫伤人,突然可以梨花带雨又突然可以冷若冰霜,简直像是人格分裂。
“脑子有毛病。”明薇恨恨道,她的手臂到现在还痛着呢。
因为是周末,吃过早饭,明薇百无聊赖拖了笔记本出来上网,习惯性登陆和平大学的bbs看八卦,张菡的帖子始终占据着校园论坛的首页,虽然骂声一片,她却越活越潇洒,能做到这份上,她觉得这姑娘也不容易。
她就看得欢乐呢,就听见门铃声,她不耐烦站起来,喊顾朗:“有人找你。”
“我走不开,你替我去开个门。”顾朗在打电话,捂着话筒和她说,明薇不情不愿地从沙发里坐起来去开门。
只开了一道缝,她就砰一声又把门给关上了,大喊道:“顾朗,你前女友来了。”
顾朗原本在和三个学生交代功课,一听这话,什么都说不下去了:“总之先这样,我改天和你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