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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大约听出了她的郁闷,轻轻笑道:“比我好多了,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敌人是谁,会怎么对付我,我也怕自己来不及报仇就死了,所以我用了一个笨法子。”

明薇果然好奇:“什么法子?”

“我装成自己失忆了。”沈思道,“瞒过了所有人,我甚至还照常去上学,这样一共过了好几年,等到我确定大家都忘了我的时候,我才敢重新进行调查。”

其中多少忍耐,多少痛苦,白天的若无其事到了深夜都会变成煎熬,这种痛苦,只要是个人,就绝对不想再来第二次。

明薇微微一叹,沈思道:“我很快就会回来,之后我不方便和你们再通话。”

“你要当心。”

“你也是。”

明薇挂了电话,郁郁寡欢:“这大概是我过的最郁闷的日子了。”

顾朗倒是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他还有工作要做,丢下工作和学生和她跑出来的结果就是他既要想借口请假,又要忙着给学生布置功课,还要麻烦别的老师代课,他处理这些事情就花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

而明薇不希望自己站在大街上自动站出去被撞死,只能呆在房间里无聊地看小说看杂志。

直到次日鬼手的到访。

明薇一直以为要从事偷盗这一行列,人长得要瘦瘦小小,这样才便于隐藏身形,可是鬼手的出现完全颠覆了她的印象。

那是一个有她两个半人胖的大胖子,起码有两百多公斤,胖得简直要从门框里挤进来,他手里拿着手绢抹汗,脑门上亮晶晶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