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薇咬了咬嘴唇,不怎么甘心,顾朗忍不住笑:“你总不至于让我迄今还记得某天在酒吧里遇过的艳女,我也不介意你从前和谁度过良宵啊。”
“一点都不曾介怀过?”
“只有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男人才总会介意女朋友的过去,是,你我中间曾经走过岔路,但是那有什么关系,最初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最后依然会在一起,这就够了。”
明薇想了片刻,终究叹了口气:“不行,不能不承认,我没有你潇洒。”
他捧着她的面孔,在她唇边吻一吻:“女人终究是女人,这有什么,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瞒你的,你想想看,二十年了,什么事情能瞒你?”
说起来,他也感慨:“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花过这样多的心思,迁就你都成了习惯,你不爱吃什么,我也很久不碰了,你爱吃什么,也成了我的爱好,真要命,如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恐怕一日都不得安宁。”
明薇还得寸进尺:“有这样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从前花瓶里插百合,多么新鲜芬芳,你一进我的屋子,就皱眉头说‘那么浓的香气,熏死个人’,之后你瞧家里有过百合没有,次次都是玫瑰,红玫瑰蓝玫瑰绿玫瑰黄玫瑰,还不是有人喜欢玫瑰。”
她笑弯了腰:“不记得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百合呢,我现在不讨厌了。”
“晚了,都成习惯了,真可怕。”顾朗坐起来,将她抱在腿上,明薇蜷缩起来,像是一只猫咪,他爱怜地亲吻她的额角,喃喃道,“真奇怪,二十多年前也是这样。”
明薇也想起来了,那一年明大海把她自山村接出来,坐在轿车里,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钢铁怪物,吓得脸色发青,顾朗当时虽小,却已有今日风采,把她抱在怀里,整整十几个小时的车程,她是在他怀里度过的。
可见冥冥之中真的自有缘分,那么多年了,还是这个怀抱最让人眷恋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