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Angel 年方三十 1596 字 6个月前

这三年我都没有再找过男人,不管是刚到台湾最艰难的时候还是红透台湾红灯区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再依靠任何男人,女人一旦依附住男人,已经注定了后半世的失败,欢场无真爱,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女人,除了自己坚强,没有人会爱你。

我又回了香港,带着一张巨额的支票。我在齐飞那间夜总会附近物色了一排商铺,打通,变成了一间新的夜总会,我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了齐飞的面前,而他,依旧没娶到林悠悠。

我从台湾带了一批质素上佳的姑娘回来,不过是故计重施而已,地域之差让这些软软的台湾妹子将那些香港男人迷得神魂颠倒,做得这一行自然都是有自己难以启齿的故事,大家都是女人,我当那群姑娘是姐妹不比那些臭男人不当她们人来看待,她们自然是落心落力来帮我,很快我便做得风声水起,身价一路看涨。齐飞来过几次,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这间夜总会的老板是我,几次想过来谈合作都被我拒之门外,我想我会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法出现。

林世江的出现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像他这样有钱有势的大老板能嫁临小小夜总会,那绝对是件蓬荜生辉的事,我亲自出来招呼他。

我从齐飞的嘴里曾无数次地听过他这个干爹,从他小时候被收养到林生这些年来雄霸一方的故事我几乎能背出来每一件,但我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枭雄,神龙见首不见尾。

齐飞很崇拜林世江,他费劲心力地利用我不过是为了让林生高看他一头让他把林悠悠许配给他而已,我一直觉得一个男人要利用这种技俩来搏得别人的家产是件很LOW的事,但我不可否认,这确实也是最快捷的方法。

林世江比我想像中要年轻,这要得益于金钱的保养,他风度沉稳,全身上下散发出足以秒杀众人的枭雄气质,一举手一投足已经感觉到不可抗拒的威严。

“传闻这间夜总会的老板娘是个绝色美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美貌,果然是女人第一张身份证。

“燕小姐这个年纪能有这份魄力,实在是让人刮目相看。”他手指叼着雪茄,手里的红酒杯与我的碰了碰,我莞尔一笑,轻抿了一口,笑言,“林生实在是谬赞了,在香港,我想没有一个人敢在林生面前认厉害。”

赞美,永远能搏得男人的欢心,尤其在他看来,美丽的女人的赞美。

我在男人之间穿梭了十多年,深知每一种男人的脾性,对于林世江这样的男人,你只需要挑起他足够的征服欲即可。他这种地位、这种身份,只有得不到的那一定便是最好的!

男人都是狗,你得给他希望又不能一次喂饱,这样他才能摇尾围在你身边团团转。

林世江再来我便避而不见。泡女人,无非就是那些招数,送花、送钱、送首饰、送车,送到最后再把自己搭上,我不露面,东西却是要收,冷冰冰的女人容易浇息男人的热情转投别的女人的怀抱,你要让他觉得你对他是有意思的,只不过他诚意不够而已。我每天与林世江电话调着情,欲拒还迎地吊着他的胃口。

“十三,玩够了。你再不出现,我就真的要生气了。”他隔着电话动了真气儿。

“你生气了后果会有多严重?大不了让我那间夜总会关门呗!我不要就是了!”我却故意气着他。

他拿我没有办法,“那你以后都见不到我了!”

“不要!”我发着小脾气娇嗔着,“我出来不就是了!”一个男人,你要永远让他觉得他在你心里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

“真的?”

“后天五十大寿呀,不知道林生赏不赏脸来我燕十三一个人的party?”

“小东西,让我推掉那么多应酬,那你可得准备礼物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