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漪只在庄子里呆了一个月,平日上山偷偷练功,家务事啥也不干,任玉娘对她破口大骂只当耳旁风,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烟一样溜走。
玉娘若想饿她几顿惩罚,那也要关得住她呀!没有饭吃,她到庄子厨房摸点食物,上山当练功打点野味,就混过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赵清漪可不会阻止她,她想死尽管去死。
赵清漪这“不孝女”既没有兴趣围观她寻死的过程,也兴趣接手她寻死的结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谓,壁立千刃,无欲则刚。用现代的话来说,当你不想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东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战胜的。
这日夜里,她偷偷点了玉娘的睡穴,又摸去王、张两家人屋中。
也亏得她夜晚偷听偷看大半个月,摸清了这大庄头和二庄头私昧银子的地方。
她先溜进王家夫妻的房里,撬开桌底下的一块青石板,拿出一个盒子,是一叠的银票,还有半匣子金银锞子。
拿着银票,她一半高兴,一半欲哭无泪,她“不识字”呀,这哪张面额大、哪张面额小呀!
想想对方是赵家奴仆,管庄子时私下贪污,不过也有他们该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识字,只好各种样式的银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赵家真千金,这也是物归原主了吧。
而张家夫妻房里,她也依葫芦画瓢光顾了一下。
翌日,赵清漪去山上放羊时,与王家的二丫头他们走散,到傍晚都没有回庄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这丫头了,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想引起张氏的关注才忍耐她越发的性情乖张、没大没小。
“莲香”没有回家,玉娘也有一丝说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过、养过、和她演过戏的假女儿。
没有母女真情,还有几分对手戏演员的“合作情谊”呀!所以她也会想“莲香”会不会出事,心中几分廉价的担心。
一转念,如果“莲香”真的出事了,岂不是正好,清玥再没有任何威受胁了。
虽然实现不了让自己的女儿和侯门千金人生交换颠倒的计划,让那越长大越让人讨厌的丫头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担心?
三日后,有庄下的佃户在后山发现了两只染血的鞋,还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没过的踪迹。后来被证实是莲香的。
莲香再没有回庄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实”。(躺枪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可恶人类!)
玉娘也是整个人都懵了,五味陈杂,养了十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场,但是在哭的同时,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样也好,真的干净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