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素梅说:“你是有大造化的,你帮帮我们。”

赵清漪纠正:“没有你们,只有你。我会负责你的疗养费用,在你死亡之前每个月的赡养费我会给你。”

潘素梅说:“我求求你,大妞。”

赵清漪蹙了蹙眉,说:“以前怎么能活呢?张安有手有脚的,怎么就要靠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呢?妈,不要丢自己的人了,不要以为在丢我的人,你们再怎么闹也伤不了我分毫。你们知道,我是大官儿,我不跟你们计较而已。现在,你身份证什么的,都带了吧,喝了茶后,送你去疗养院住着。你要是不愿意长期疗养,你可以住三天就走,但是你愿意长期疗养,张家人不能进疗养院,我不会见他们的。”

潘素梅苦求说:“大妞,为什么要这样?一家人怎么能分开呢?”

“没有让你们分开,你疗养期间想见他们,你有空时我让司机送你去,你疗养好了,也可以回张家去。但是我付了钱的地方,张家人一步都不许踏进,你自己不怕恶心但别让他们恶心到我。”

对付老赖,就是一毛不拔,一点机会不给,不然就是对社会风气的不负责任,公众人物却做错误示范,引导人走这种老赖占便宜的路,也让少年人不思进取天天想着天上掉下个姐姐来。

第583章 原则问题绝不妥协

在律师的见证下,赵清漪解释清楚,让潘素梅在自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

她明确表态了愿意进疗养院,并且基于她还能行动自由不会影响健康的,她与家人见面都会出疗养院会见。

并且也在律师的见证下,她在清醒的情况下签订了赡养协议,其实她有遗弃女儿的前科并且二十年不过问,赵清漪要打官司不付赡养费大约也能赢官司。

因为法律是有条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包含主观遗弃子女的。潘素梅从一开始逃跑就是主观意识清醒的,而二十年来不找女儿,她也并不是不清醒才不找的,就是明显的没有想过要履行抚养义务。

赵清漪还是基于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律师的建议,在潘素养疗养几年过后,她将会另买一套房子准备给潘素梅住。

法律就是这么让人无奈,赡养人有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的义务,还不能安排得太差了,如果追究起来是犯法的。

虽然赡养关系是六十岁开始的,但是潘素梅身体不好,这四十出头就找上她,她也没有办法。

她的房子可以让潘素梅住到去逝,但是赵清漪的条件是张家人不能住进来。

潘素梅愿意住就住下,想要跟张安在一起,就可以离开,但是张家人要是住进来的话就是擅闯私宅。

张家人有本事就跟她打官司,法院出具调解文件要她付张家人钱或者给好处,她才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