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如脖子上戴着沈鹤年在她十岁时买给她的一颗当时就价值288万美元的粉钻做成的项链,穿着高订的少女礼服。

赵亚兰过了这粉嫩的年纪,没有像她那样打扮,却也是衣着不凡,手上带着鸽子蛋钻戒,手腕上是极品的翡翠镯子。

她们久在这个圈子浸营,此时在所谓的上流社会待人接物上已经不会闹笑话了。

赵清漪看着一派人热闹景象,自己现在的身份是酒店工作人员,静静呆在角落里,心里讥讽着她们最后的盛世狂欢。因为迟则生变,她作为主持开场祝酒寿辰的司仪,她会一开始就进入主题,开场时人们的注意力正最高,头脑也清醒。

陆之炎远远看着穿着酒店司仪火红的普通礼服,仍然美得不可思义的女子,他悄悄走近。

“嗨。”

赵清漪眼风都不给他,清清淡淡的模样。

陆之炎说:“你让我和沈家断交,可是你不还是在这里工作?我想我的立场和你现在一样,你就不能体谅我吗?”

赵清漪听着这种话,好像她和他有什么似的,像是男朋友抱怨女友不体谅一样。

她本来不想理他,对彼此都最好,可是他这么说的话,她就忍不住了。

“陆先生,我说明白点,当好朋友,前天就说清楚了,你条件不符合,我不勉强你,你要不要勉强我。如果你是自命风流想泡妞,我不喜欢你,从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更不会喜欢,不要浪费时间。”

陆之炎在国内圈子素来有女人缘,沈梦如大小姐又从小痴迷于他,他头一回遇上对他真的不屑一顾的女人。

倒不是她不屑一顿他才犯贱喜欢,而是他这么喜欢她,她却不屑一顿。

陆之炎扯出一个勉强的笑来化解尴尬,说:“你这样的性格,会有朋友吗?”

赵清漪说:“不劳您操心了。”

正在这时,忽见一个俊拔的男人走来,他一袭白衬衫不染纤尘,气质如雪山一样清冷高洁,眉眼如水墨画一样雅致。

“你好。”

赵清漪看到李易之也没有十分意外,李家与沈家也有生意往来,只不过李易之个人与沈梦如基本上没有交情。

赵清漪说:“你们聊,我还有工作。”

李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