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哭啊,抬起头还是哭,我猴急了,一张嘴又他娘的犯贱。
后来又罗里吧嗦一大堆,不谈了。
....
当年的我其实一直想要一辈子藏着这个秘密,绝对不让她知道。
但我知道,我就快要包不住了。
当欲望开始贪杯,当有第三个人企图涉足我们之间,并且蠢蠢欲动想要分享秘密的时候,我就知道,如果不是主动承认,那迎接我的将是再也回不了头的深渊。
那干脆不如,就告诉她吧。
要是等事态演变成我不可控制的局面之时,再用毫无说服力的话语去祈求她的谅解,那就真回不了头了。我不能有把握,她知道真相后,尤其是被‘那个人’告知后,还会还想如今这般的,回头找我。
我绝对是在做梦。
当年我23岁,23岁的我如此这般想着。
我们之间的来来往往的苦楚已经够多了,所以,我想悬崖勒马了,我想抓紧去弥补了。
不过说来惭愧,这一切,那时让我不按套路出牌,主动承认自己秘密的冲动,居然还都是拜那个第三个想要分享秘密的人所赐。
想来,属实讽刺。
就在不久前的一个晚上,我成功捉奸了,同时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巨大精神勒索。
小年轻,小情敌,嘴里说着太漂亮的话,让我一不留神就记了很多年。
“我呢习惯未雨绸缪,忧患意识很强,因为一个不留神,想要的东西就会溜走。想要开始一件事十分很容易,但是切记一定不能犯错,不然弥补起来会很难。”
“所以,等死局降临之前,拼命的弥补吧,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法子了。”
可笑吧,二十岁的我居然被一个十几岁的毛小子,给唬住了。
这段话,整整悬在我心尖足足两个月啊,两、个、月。我那时候是真的害怕啊,害怕他下一秒、明天、下个月,或者随便一个时间点,会像门口那个小白脸一样,对时小姐戳破我的秘密。
我绝不允许。我怎么能允许?
所以,我自爆了,爷选择自爆。
没想到吧。
...
我努力的回忆,回忆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回忆我当时稚嫩、孤高的心态,那时的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一个舞台,我此生从未这般狂热的想为一个人,做点什么。
那时的我啊,活了二十多年,除了样貌上等,运气也未免好到爆了,好到什么程度?
好到我每天都会花出一刻钟的时间来感慨这神仙般的好运气:一出生就是含着金汤勺的贵少,还在傲慢无礼的年岁里遇见一个不喜欢我的钱,也不在意我的身份,单纯只是想对一个肮脏乞丐好的天真喜人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