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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银,自然更不会把这些放在身上。

慢悠悠以散步的速度把整个小镇的街道都逛了一遍后,斐亚然终于和银拐进了镇上唯一一家酒馆。

“叮铃——”挂在门上的风铃忽然响起,正打着哈欠的酒馆老板汤姆,诧异地看过去。

上午这个时间,镇上几乎从不会有人来喝酒,那些挖矿的矿工,只有在晚上收工回到镇上后,才会成群结队来喝喝酒放松放松,所以虽然汤姆上午就把酒馆开了,但真正的营业时间,怎么也要在黄昏之后。

当然,偶尔镇上的原住民和镇长家的狗腿子们想喝酒的时候,也会在白天来,但像这么早就来的,从父亲手中接手这家酒馆后,汤姆一共也没遇上几次。

所以,在听到风铃声后,汤姆才会这么诧异。

他揉了揉眼角的生理性泪水,眨巴眨巴眼睛,这才看清推门而入的两人。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银发红眸,气质温和,长相却俊美到几乎让人感觉到侵略性的青年。他身着一身奶白色外出常服,脚蹬同色长靴,腰间别着一把匕首,虽然浑身上下都没有任何珠宝金银点缀,却绝对不会有人把他当成普通人。

皮肤比镇上最美的姑娘还柔软白皙,几乎看不到毛孔,手上也没有任何使用武器磨出的剥茧,走路的姿态却异常好看,嗯,确切地说是优雅——哦,这大概是哪个贵族家偷偷跑出来的小少爷。

心里这么想着,汤姆再看走在后面的披着一身银色斗篷的银时,自然把他当成了护卫之类的角色。

对于酒馆老板的想法,斐亚然和银自然不在意。早在他和银进道雅各镇开始,就已经被人盯上了。后来他们在镇上来回闲逛的时间里,身后又坠了几个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