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第23章 咖啡糖
“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
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
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
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
回不去最初的地方,
只好将自由埋葬……”
这是程骁在《城市孤狼》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 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 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 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
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钟晓笛, 就是夜笛。
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 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
而且还是自己作曲, 自己填词。
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 笑容的深意。
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
思及至此,他抬起头来, 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
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 包括她的新歌,带有古风元素的《云里丹青》。
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 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 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
这样安静吟唱的她, 气场判若两人,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
诚然,这是音乐的魅力, 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
不可思议,如此耀眼。
四个小时的音乐节,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等全场结束后,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
音乐人们结束演出,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钟晓笛也不例外。
她背着吉他,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
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
“呦,还等着呢程大少爷?”
程骁看着她,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