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篇 第三十七章 佩刀佩剑

屋子里,王姒之看着平铺展开的宣纸,怔怔出神。

宣纸上的字迹龙飞凤舞,是那个男人亲自写的,唯有短短四字,“跟我回家。”

瑰流从云渺客栈离开后,独自来到一处僻静之地。

他蹲下身子,扒开一层厚厚积雪,又清理一层枯黑落叶,直至漏出泥土,猛地向下捶去。

拳罡破土数米,向下砸出一道深洞。瑰流俯身看去,当即卸下诛仙,把它作为铲子,开始挖土。

随着土堆越来越高,瑰流也挖得越来越深。越到深处,瑰流的动作越慢,就好像土里藏着什么磕碰不得的宝贝。

挖到最后,瑰流不惜衣服脏乱,干脆直接爬在地上,伸出手臂去探那个洞穴。

从几米深的洞里,他小心翼翼拿出两坛酒。

两坛剑南烧春。

瑰流眼神晶亮,想不到青钱古志上的记载是真的,此地千年前还真是剑南烧春的酿酒作坊。

瑰流忽然又觉得有些可惜,这酒虽然千年古龄,但毕竟不是产自古剑南道,质量只能算是剑南烧春的下品。

回想在春仙楼喝的那两坛剑南烧春,那才是实打实的正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出产自古剑南道的御酿窖,是专提供给皇室的。

其实瑰流当时并未细想,也是后来才发觉,喝了狐媚子那两坛酒,是欠下了多么大的人情。近百年间,天下各地陆续有发现“千年遗物”剑南烧春,但但大多都是北方出产,也就是不入流的小作坊酿造,说是剑南烧春,可能都比不过今朝一些好酒。在南方出产的剑南烧春,少之又少,十不足二。至于真真正正在古剑南道出产的,最近来的一坛,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

而狐媚子的那两坛酒,坛底刻有印章,千年侵磨,颜色全已剥落,但刻痕仍在。翻阅古字典籍便可得知,所刻之字正是“剑南道”三个字。所以说,那两坛酒,极有可能为世间绝品,后世之酒再无出其右。除非能够找到一坛产自剑南道的烧春,但照二百余年光阴看来,希望已经很渺茫了。

古籍记载,千年前的周王朝将剑南烧春封为国酒,严格限制剑南烧春的酿造。偌大一个剑南道,成千上万的御酿窖,但有资格酿造剑南烧春的,只有寥寥数家而已。正是因为古人这种物以稀为贵的理念,剑南烧春的酿造工艺终是不得以继承,最后便渐渐走向了遗失。

瑰流小心翼翼包裹好这两坛酒,心想若是能够活着回到京城,就当是外出游历一次给瑰清准备的礼物。也不知道那个小妮子,现在还生不生气了。不过以她的性子,八成应该还在生气。

从郊外返回青钱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因为吴君志卷土归来,所以夜晚的青钱城死寂一片,街道上冷冷清清,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影,却还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其实瑰流有些疑惑,自己是那“天下第一纨绔”,论威名和震慑力都要比吴君志要大的多。那怎么就不见京城有这幅样子呢?

走进一家普通客栈,瑰流回到房间,将桌子上的刀套摘去,握住那柄通体翠绿的钝锋长刀。

渌水,天下名刀,是前朝皇室至宝。为二百年前六国首席铸刀师张继霖所铸。铸刀之人反其道而行,钝锋钝尖,寓意太平之道。

瑰流下意识摸了摸背后的那把诛仙。

一个是天下杀力最大的剑。

一个是天下最钝的刀。

太平盛世,渌水治道。

烽火乱世,诛仙挑之。

道理如此简单。

一个白发年轻人,佩刀佩剑,缓缓走出客栈。

满庭芳,醉垂鞭,梧桐月,玉楼春,傩破浣溪沙,唐多令,六柄词牌飞剑,温养在他的窍穴。

可能这个男人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一路游历,

已经走了很远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