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右下角有一点磨损的痕迹,像是被人捏着看了很多次,照片上面的人我很熟悉,就是我本人。
看头发的长度,应该是大一刚军训完那段时间,头发还没到肩膀,脸和脖子被太阳晒得发黑。
照片里,我捧着一杯可乐坐在学校情人河边的长椅上,望着河水发呆。
看角度,拍照的人应该是站在旁边的桥上拍的。
萧玛把小提琴放回原位,说:“我记得你大学的时候和我说过,要是宋临灯哪怕回来过一次,回来看你一次,你说什么也不会放他回去。”
但我没等到。
不,应该说,我没看到。
……
我笑了笑,把照片贴在手心,低头狠狠ua了一口:“我短头发真好看,黑了一个度也好看,我可真是个超级无敌大美人。”
萧玛:“……草,你真不要脸。”
我:“所以才能和宋临灯登一个结婚证上嘛。”
单身狗萧玛受不了了,头也没回跑了。
她离开后,我在原地站了很久。
之后彻底搜刮了一遍宋先生的书房等我不常去的领地,翻出来一堆旧照片,大多是我大学时的照片,有些连我自己都没印象。
宋临灯怎么能这么可爱。
我吸了吸鼻子,郑重地将照片放回原位,假装什么也没发现。
……
宋先生这段时间忙碌完,终于能闲下来,具体体现在他再也不用加班了。
他之前总是突如其来的加班,原来是为了我那点破事。
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公交车上和一位老太太掰扯土豆究竟是脆的好吃还是面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