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一件白色短袖t恤,简单到没有花纹。下面是黑色睡裤,配一双凉拖鞋。
这种街边老大爷度夏时最爱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显得修长挺拔,一股竹林般的气息扑面而来。
平日里那个穿花胖次的猥琐男去哪儿了?
他现在简直比小明星还明星啊。
陆启明对此毫无察觉,插着兜懒模懒样地走到桌边,用手抓了片火腿塞进嘴里,嚼了几下皱眉。
“还是咸了点,下次得泡水再炒……你在看什么?”
“没有没有。”
江妙妙收回目光,低头吃饭,吃到一半忍不住问:
“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陆启明继续吃菜,随口说:
“厨子啊。”
“你做饭根本不熟练。”
“额……抢银行的。”
“哪个抢劫犯的手里连枪都没有?”
他抬起眼帘,“你突然关心这个做什么?哪怕我之前是死刑犯,跟现在也没有关系了。”
比如金半臀,生前肯定是个大土豪,开奔驰泡网红的那种。
现在还不是被关在杂物间,给他们当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