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妖挑眉:“你家粉头不吃醋?”
说是“粉头”,但看他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显然就在暗示“早就知道你们有一腿”。
甜品恰在这时候上来,楚歌点的是个抹茶冰激凌,她先尝了一口,也不否认,只是淡淡笑了一声:“没想瞒他。小朋友的为人你是知道的。”
他可能会有点儿吃醋,不过不会疑神疑鬼地胡乱猜忌什么,也不会阻拦她的任何社交和决定。
“你平时就叫他小朋友?”梦妖愣了一下,随即摇头失笑,“真有情趣。”
楚歌笑笑,没有否认。
乐胥这时候的回复已经来了——是一个委屈巴巴的表情,紧接着的下一句却并不是问她为什么在外面吃饭,而是拍了一张自己的晚饭。
是外卖的盒饭,其实不惨,两荤一素还有汤。但和楚歌刚才发的大餐相比,就显得跟惨兮兮的小白菜似的了,末了又说:“那你多吃点,我就当做是自己也吃过大餐了。”
楚歌想了想,回复他:“周五了,明天要是休息,今晚过来住吧。给你打包宵夜。”
乐胥几乎是秒回了一个狂喜乱舞的动图表情,跟着又怕她反悔,强调道:“那说好了!”
给他发了自己家的具体门牌号、哄好了小男朋友,楚歌收起了手机,专心致志继续吃甜品。
吃过饭后楚歌依言又点了几个菜打包——这几个菜没要梦妖付钱,梦妖也没坚持。之后梦妖还是把她送回了小区门口,临告别前男人冲她笑了笑,神色间是恰到好处、不至于招人厌烦的关切:“我上次说,年纪轻轻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这次也是。桑妹的为人你是知道的,或许可以试着再多相信他一些。”
楚歌不太确定,以梦妖这个人的洞察力,究竟在自己和乐胥身上看出了多少东西,但她意外地并没有感到多少被窥探隐私的不适——也许,是人和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倾盖如故这样的交情。但她虽然并不生气,却也没有点头答应些什么,只是照旧冲他挥了挥手作为道别。
梦妖拿她这种油盐不进的作风也是没辙,见她进了小区,无奈摇摇头也就回家去了。
为了明天能安安心心和女朋友在一起,乐胥今晚又加了个班。快半夜的时候才回家拿了换洗的衣服,急急忙忙去了隔壁小区。
楚歌当然还没睡——她的作息里就少有在凌晨之前睡觉的时候。
楚歌来给他开门,指了指玄关的男士拖鞋:“你先穿老晏的拖鞋吧。”
他注意到楚歌话里的那个“先”字——是不是意味着,之“后”,他可以在这里拥有自己的拖鞋?
楚歌不知道小朋友又已经从这一个字里脑补了那么多,见他进了屋,就去给他拿宵夜。乐胥趁着这个时间打量了一下楚歌的公寓——一个很典型的,阿宅的屋子,而且还是很有钱的那种阿宅:主机齐全、手办满墙;偶尔还零星有男人活动的痕迹,应该是晏清时的——比如玄关的拖鞋,以及客厅衣架上遗留的一件男式外套。
老实说,乐胥是有些嫉妒晏清时的——他在楚歌的人生中留下了太多的痕迹。但他又可以想象到,在以前的那些年月里,有家人还不如根本就没有的两个孩子,是怎么相互支撑着一路走下去的——每当想到这些的时候,他好像也就顾不上嫉妒了,只剩下了满怀的心疼。
时间不早,乐胥又已经连轴转了几天,这晚也顾不上再闹些什么。吃了宵夜洗了澡,躺在满是楚歌气息的床上,少年人怀里抱着喜欢的姑娘,几乎是一闭上眼睛就陷入了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