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意救病人, 失败,被告进官府,要被处以肉刑。
——我的大孙孙啊,你有一个叫缇萦的女儿吗?可以上书救父的那种。
张仲景, 哎,这个可以,一生行医,没闹出什么有名的事迹。
——我的大孙孙啊,他是长沙太守,也就是市长啊,你要不先考个公务员,然后升到市长以上,再考虑当医生?
打小被家里当宝贝疙瘩宠的程立雪,平生第一次感受到被拒绝的不快,他生气了,他要闹了。
高考志愿强行填了医学院,搞了个本硕博连读,家里不给钱,他自己赚奖学金,做家教,什么比赛有奖金就参加什么。
本科第一个学期,他就名扬整个医学院,人长得漂亮,看起来秀秀气气,眼角下的一点泪痣更平添了几分温柔,女生都说如果是他执刀,不打麻药,光是看着他的脸都不觉得痛。当然,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幻想。
本科毕业的那个暑假,他跑去了非洲当无国界医生。
家里人一百个不同意,程立雪是家里人不同意就可以挡住的吗?
显然不是。
在自由奔放的非洲大地,程立雪看见了饥饿、贫穷,以及巨大的贫富差距。
他每天在人群中行走,看着那些仅仅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的人们,无论病得多重,伤得多重,都要去开工,否则就没有饭吃。
托身在矿区旁的福,这里的基础建设很不错,但是并不能改变什么现实。
“看见那座桥没有,昨天老福克不相信自己会被抢,他就穿着背心短裤和鞋,跑步路过,过去的时候,背心被扒了,回来的时候,运动鞋被抢了……”新来这个区的时候,一位前辈指着距离不远的一座水泥桥,语重心长地对程立雪进行安全教育。
现在程立雪必须要一个人经过那座桥,他并不怕,习惯了太平盛世的人,抢劫只不过是一个书本上的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