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页

洛禾心一软,就把人带回家了。

他的领地意识很重,不喜欢陌生人随便进自己家,就连熟人过啦也得看熟到什么程度。

因为他讨厌自己的东西不在自己摆放的位置,讨厌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出现别人的身影。

人生头一次带着一个弱不拉叽的醉鬼回家,洛禾甚至都生不出讨厌的情绪来。

他足足吃了半个哈密瓜,就连打嗝都是哈密瓜味的,才感觉胃里空荡荡的感觉没了,收拾干净回卧室睡觉。

周六,不用读书。

洛禾睡到十点,顶着照进房间里的阳光,穿着一身睡衣,头发乱翘的晃悠到客厅,接了杯水喝。

客厅中萦绕着一股菜香味。

那种诱惑力,堪比下班时肚子瘪瘪的人路过居民楼闻到别人家飘来的菜香一样,胜过外卖千百倍。

他喝着水,咽着口水,从客厅飘到了厨房。

厨房里,齐思远围着围裙,挺直了背,身姿挺拔像小白杨,整个人流露出一种掌勺的强势感。

但他一转头,黑框眼镜和嘴角习惯性的讨好的笑容就破坏了这种错觉。

“谢谢你昨天帮我……”齐思远有些怕洛禾,不敢与他对视,慌忙撇开了视线,“那个,我做了一点东西,看你在睡觉就没喊你……我不是故意乱动你家东西的……”

颠三倒四的,就是说不出来邀请洛禾一起吃的本意。

齐思远脸色难堪的发白。

门口的洛禾挠挠乱糟糟的头发,搁下水杯,走过来捏了块蛋饼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