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泠西用指腹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脸颊,他垂眸看着他,认真道:
“别对我这么残忍。”
“我知道死亡对你来说很重要,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会拦你。但除此之外,我不想看你伤害自己,更不想看见你用自己的蠢办法救人。你不擅长战斗,所以,需要你献祭自己才能救的人,我去救。需要你流血牺牲才能解决的问题,我来解决。你身边有想伤害你的人,我去杀。但我需要你主动给我这个机会。”
简泠西小时候曾经亲手把刀插进过叶绯的脖颈,那时候他眼睛看不见,所以,那次是叶绯自己握着他的手,找到了最合适的下刀点。
他知道叶绯不会死,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觉得叶绯这种牺牲自己去换别人生路的行为是明智的。
那时候他在想,如果有机会再见,他一定要把这个傻子纠正过来。
但后来他发现,叶绯不仅会献祭自己浇灌别的花朵,还会抽自己的血做成特效药,一箱一箱给别人送。
他实在是无法理解这种行为,他真想阻止这个蠢蛋。
但后来他长大了,他不阻止叶绯做自己想做的事,只希望那不以他伤害自己为代价。
“我疼。”
许久,简泠西叹了口气,重复道:
“叶绯,我会疼。”
短暂的沉默后,他没再说话,只垂下手离开了房间,只留叶绯一个人坐在床边不知所措。
他听过简泠西的话,多少有点茫然。
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用自己去救别人是绝对正确的,从来没人告诉他这不对。
因为他不会死,所以他永远是第一个被推向危险的人。
他讨厌别人因为他不会死而觉得他牺牲是理所当然的那种态度,却从来不觉得这件事情本质上有什么不对。
因为在他这里,他受伤威胁不到生命还很快能好,所以替别人挡枪是赚的,遇见危险他想的也永远不是怎样躲开,而是“我替你挡”。
在他这里,他的血用处很多,所以抽血制药救人是赚的,送出去多少都无所谓。
在他这里,他不会死,所以拿命去换别人是赚的,就算身边围着一群想要他命的狼崽,他也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把最脆弱的侧颈露在他们的尖牙下。
他这样活了一百多年了。
但现在,简泠西告诉他这是错的。
叶绯后知后觉地眨眨眼。
他抬手,碰了碰自己的左眼。
他耳边全是简泠西离开前留下的那一句:
“叶绯,我会疼。”
叶绯轻轻抿了下唇。
晚点的时候,诺亚挨个敲了他们的门,说要带他们去吃点东西。
秦璟怕他乱跑再出事,所以和任花颜周正宁一起把他护成一个三角形,以保他不会出任何差错。诺亚一开始被吓了一跳,但他只以为这是新朋友们的热情,所以并没有拒绝。
所以,诺亚老板带着四个小保镖走在路上,气派很足,而叶绯跟在他们后面,总有些心不在焉。
没过一会儿,大概是秦璟看他有点怪,所以故意慢了几步凑到他身边:
“你眼睛好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