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的面上居然浮现出一种很清淡的笑意,一闪而过,道:“不喜欢。”
说着,他五指一收,将那圆润的玉佩收入掌心之中,温玉只见他虎口处迸起克制的青筋,再听一声细不可闻的碎响声,等他再摊开手掌时,那价值千金的玉佩居然已碎成了数十块,其中有金有玉……温玉这才发现,这金镶玉金镶玉,用的金也是足金。
叶孤城眼都不眨,就毁了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
玉这种东西,价值与大小是有关系的,越完整、越大的原石,价值就越高,反过来说,把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捏碎成十块,价值就会瞬间贬损,绝不会变成百金x10。
……但,如果这块玉本身足够好的话,价值即使贬损严重,也一定很值钱,只是买一件春日里的衣裳,轻轻松松,还能顺带着零花,去酒楼吃饭。
叶孤城把这玩意儿当做金叶子,直接送给温玉去零花,自然不可能让她捧着一块硬骨头。
至于拿去当铺换成银钱嘛,这里头的水很深,一件上好的貂皮大衣,都能被当铺记录为“破皮袄一件,三两银子”,叶孤城懒得跟那些腌臜泼皮去胡扯。
而温玉此刻的表情……就格外的像自己的宠物圆脸胖鸡。
叶孤城不以为意,道:“手边无钱,只能如此,还请勿怪。”
温玉道:“你要送钱给我花?”
叶孤城的嘴角就向上勾了勾。
他轻描淡写地道:“古人赠千金于友,我叶孤城为什么不行?”
温玉的嘴角就越翘越高,脸颊两侧的酒窝也越来越深。
她忍不住笑道:“等等,难道你对每一个朋友都赠之以千金?你们白云城是产金矿呢?还是产银矿?”
这很显然是句调侃。
但叶孤城居然也回答了:“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