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面,他的前任左右手荆无命连杀了十数人之后,如游魂一般的飘荡回了京城。
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朝哪个方向在走,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过了明镜山,站在了京城巍峨的城门口。
荆无命漠然地走进,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实在不少,有瞧见荆无命的,面上露出了不屑之色。
他的黄衣已经破损,黯淡无光,短短的下摆被撕裂了些,右臂的断口处绷带好多日没换,散发出一股令人极其不适的血肉腐烂的味道,他这般落魄,显然已被人当做是行乞的乞丐。
其实落魄的江湖人,本就不比乞丐高贵到哪里去的,江湖人逞强斗狠,一条阴水沟里死上十个也不奇怪,对安稳过日子的人家来说,混江湖的和阴沟里的老鼠也没什么两样。
荆无命瞧也不瞧那人一眼,漠然地走进了城,他快速地走着,既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直到深夜。
深夜,街上的灯火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他一路走来,其实一次也没有经过城池,是自荒郊野地里走来的,大冬天的荒郊野地,实是人迹罕至,他没有见过一户人家,所以当然也没看见过一盏灯火。
然则……如今他骤然到了灯火通明处,再看这这些灯火一盏一盏的熄灭,变得阑珊、零落,荆无命看着眼前的一切,一种难以言喻的窒息感涌上心头,似是一双鬼爪,死死地扼住了他的脖颈。
他好似又在颤抖,每一条肌肉都在颤抖,都在克制颤抖。
终于,灯火只剩下了最后一盏。
这是一家矮小的小酒馆,门口挂着酒旗,这酒旗颜色黯淡,起码也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酒馆门口厚重的门帘也透出一种多次洗涤后留下的颜色,屋子里忽然传出了一阵油溅起的声响,随即,一种油煸过小葱、小葱焦黄色的香气传了出来,钻进了荆无命的鼻腔。
他忽然觉得饿得发昏。
自从金钱帮出来之后,他一路上连一口饭都没吃过。
他的脚程很快,那也是足足的七八天,事实上……他现在还能站着,实在已是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