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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今天中午的食物,又是这一种一层不变的东西之后,少年仔赫洛德嘴里恨恨不平的嘀咕了起来。

可是依然是递出了手里的碗,从一个负责打饭的牛仔那里,装满了一勺子的麦饭。

又让其在麦饭上面,加了一块足有拳头大小的水煮骆驼肉。

所谓的麦饭,是用没有脱壳的麦粒与仙人掌的茎肉,一起混合后蒸煮出来的一种废土时代,澳洲本地土著的传统主食。

因为小麦没有脱壳的原因,吃起很是有些拉嗓子眼,但也是总能填饱肚子。

话说!赫洛德在家里的时候,其实也是这样的一种饮食水平。

更不要说,虽然水煮的大块骆驼肉,在烹饪的过程中只是加了一点盐,嚼起来那是又硬又腥,但也总算是一顿难的的肉食。

换成以前的话,要是每天的食物能有这个水准,跟着二叔相依为命的赫洛德,那是相当的满足了。

仅仅从这样一点来看的话,尼古拉斯那个外来者完全是兑现了他的誓言,一点都没有苛待他们这些俘虏。

可是这种事情就怕对比,一比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此刻,就在500米远的地方。

是那些守卫、也就是巴特曼绿洲镇民们吃饭的地方;他们碗里的食物对比起来,那是要强出了太多。

特别是那种叫做红烧肉的食物,在大锅中被加热了之后,撒上一些沙葱沫。

好家伙!那种霸道的香味,就算赫洛德都没有吃过那些食物,也是无比笃定一点,那一定是美味无比。

“巴特曼绿洲的这些家伙运气真好,要是这位尼古拉斯大人,当初登陆的地方是我们红树林绿洲就好了,那样老子也能吃上这样的红烧肉。”

带着这样的想法,如同完成任务一样,赫洛德艰难的吃光了自己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