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道是小路追求我啊?”于锦芒瞥了他一眼,笑眯眯,“承认吧,你也知道我魅力很大。”
路世安说:“他都暗恋你了,若是这样还要你追他,简直是男人的耻辱。”
于锦芒惊奇:“没想到你狗嘴里还能吐出来象牙。”
“谢谢,”路世安说,“当然,如果你能用更干净的夸奖方式会更好。”
于锦芒跑去肯德基,买了两只冰激淋,分给他一只。等吃完最后一点蛋筒,俩人的计划也成型了。
根据路世安对自己、及对小路世安的了解,他是一个高自尊心、极为爱面子的人。
所以只要令他丢脸就好了。
……但也别太丢脸。
小路世安的日记本中记载了一件令他耿耿于怀的事情,那就是初中时候在河边散步,不慎被几个打闹的同学撞进水中。
众目睽睽之下,他丢了好大的脸,之后也不爱同那几个同学往来。
之后的小路世安也没有再下过水,在他心中,对能没过头顶的水也有了恐惧感。
等再过十分钟,小路世安会来大明湖散步。他每晚的散步路线都固定,他们只要掐着时间点守在大明湖边,等着小路世安过来就好。
届时,于锦芒只需毫无素质地恶作剧——将他推下水。
大明湖这一小块儿的水浅,不会淹死小路世安。
保准令小路世安惧水+自尊心发作,立刻厌恶她。
于锦芒不满意:“我不要面子的嘛。”
路世安说:“北京户口,高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