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情感。
并不期盼。
当初离开军队时,他只想找个合适的人,共度余生。
此生从未奢望过得到真爱。
毕竟,在书上写着,连普通人遇见真爱的几率都如同奇迹。
更何况他一个身患情感障碍的人。
谁会毫无保留、一往无前地去爱一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人?
那也太傻了。
他不曾想,还真会碰上这么个傻子。
他的亚瑟。
他踏过了孤独磨难的二十几年,终于遇见了这个世上于他而言独一无二的人。
燕雪山感觉有点不对劲,转头看了一眼亚瑟。
亚瑟哪哪都好,就是走路姿势不太对,他提醒说:“你又同手同脚了。”
亚瑟耳朵红了:“对不起。”
燕雪山想了想,握住他的手,指腹轻轻抚摩他的手背,说:“冷静点,别着急,我不会跑掉的。”
他们手牵着手,来到婚台前。
总统亲自为他们主持婚礼。
这还是他老人家第一次做主婚人。
别人可请不动他。
“燕雪山燕先生,请问,你愿意与你身边的这位先生结婚,无论健康或是疾病、富裕或是贫穷、快乐或是忧愁,都尊重他、珍惜他、爱护他、照顾他,不与他分离吗?”
燕雪山答:“我愿意。”
“亚瑟·菲利克斯先生,请问,你愿意与你身边的这位先生结婚,无论健康或是疾病、富裕或是贫穷、快乐或是忧愁,都尊重他、珍惜他、爱护他、照顾他,不与他分离吗?”
亚瑟生怕自己会咬到舌头,深吸一口气,稳稳地说:“我愿意。”
誓词道完。
主婚人总统继续说:
“请交换结婚戒指。”
燕雪山先给亚瑟戴好戒指,干脆利落。
亚瑟再给他戴,燕雪山感觉到亚瑟的手心全是汗,手也很烫,指尖还有点发抖,全神贯注地给他戴戒指。
终于,没有失误地给他戴上去了。
亚瑟松了口气。
燕雪山望着他。
总统握住他们俩戴着婚戒的手,交叠在一起,含笑说:“嘉礼初成,鸳谱共盟。在此,你们已缔白首之约,希望你们相敬相爱,至死不渝。”
“以吻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