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枪打出头鸟,举手挑衅的就是那只鸟,1v1三球定胜负,被荒木剃了个光头。

这鸟人都被打傻了,被打傻之后的第一感觉就是丢人,立马低头,人直接从出头鸟变成了鸵鸟。

杀鸡儆猴到这个程度已经足够了,荒木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对方也没有犯太大错,他上前拍了拍鸵鸟的肩膀,给予了社长的关怀:“好好练习,以后的比赛可能需要你。”

比赛的时候实际上场人数只有五人,其他的要么是替补要么是凑名单人数的,所以这个可能需要是真的非常诚实的回答了,没有托大。

鸵鸟的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哪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啊!”

“噢,太可怜了,鸟毛都被剃光了。”

“可怜见的,来来来喝水,休息休息。”

一群人拉着可怜鸵鸟到角落安慰去了,包括真红。不为别的,这小子之前有多嚣张这时候就有多丢人,实力差距太大,旁观的人都生不出同情外的其他想法。

“真红。”荒木对着角落唤道。

留下一句‘没事这地方都是自己社团的人丢人也丢不到外面’作为安慰,真红小跑到荒木对面:“来了来了!”

身为被荒木形容为还不够吃几天的亏本小菜,鸵鸟眼泪都没擦干净就跑到场地边上主动担当起裁判:“我倒要看看你们能打成什么样!”

比赛开始,真红经验不足,从小没接触过篮球,只在升入国中一年级后才开始打篮球,但也没正经打过,因此这一年都在篮球社摸鱼,就算有天分在也还是让经验丰富的荒木率先进了一球。

到这时候,真红才收起玩闹的心思,认真注视着荒木拓人。同理,喘着气流汗的荒木拓人也在注视着三浦真红。

接下来的两球都是真红进的,他在认真防守荒木的同时不忘进攻,甚至一边和荒木对峙一边学习对方在篮球上的技巧,不停的摄取经验,凭借身体素质与运动上超强的学习能力赢得了这场比赛。

汗流浃背的荒木喘着粗气,没有被打败后的不甘,有的只有酣畅淋漓的开心。

“你学的很快,估计用不了几次,你就可以把我身上的本领全都学会了。”荒木嘴角上扬,“进的那球是因为你轻敌,下次我再想进球,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不待真红说话,其他人便凑过来围住真红,七嘴八舌的说着赞扬的话:

“好家伙,没想到你打球这么厉害!以后多切磋切磋啊!”

“看不出来啊真红,以前社团就你摸鱼最厉害,没想到真打起来居然比社长还厉害,太强了!有天赋的啊!”

真红透过人群的缝隙看到荒木背对着他朝休息的椅子走去,步伐看着正常,但他知道那只是强撑——在刚才的比赛中,真红发现荒木的腿脚出了问题,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想着若不是这个问题,他能不能赢还是个问题。

有伤在身,身为社长牺牲自己为他造势……真红并没有感到胜利的喜悦,有的只是不解。

他不理解荒木图什么,就图在之后的篮球比赛里拿到一个好成绩吗?他值得荒木用自己为他牺牲吗?

部活一结束,真红就把荒木带到体育馆外面的角落,问他:“我值得你这样做吗?你不会后悔吗?我们才认识多久,你就用自己为我造势。”

“如果说之前我还在犹豫,那么现在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值得。”荒木认真且坚定的看着把他拉到角落为他鸣不平的真红,“你能说出这种话就代表你不是甘愿享受别人对你付出的那类人,你会回应我的付出,我的期待,这样就足够了。”

“只懂得享受的人是走不远的,就算将来的比赛结果不尽人意,我也不会后悔——我付出,你回应,双方都尽了自己的努力,没有遗憾,这样很好。”

“有道理。”

真红找了个台阶坐下,荒木也找了个台阶坐下,陷入回忆:“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喜欢上了篮球,每天一有空就和同学一起去家附近的篮球场打篮球,后来我升上国中,加入了篮球部,凭借多年打球的经验成为了副社长,可惜后来出了车祸,腿受了伤,留下了后遗症,不能再打比赛了。”

真红:回忆杀来了!

“就算我再怎么复建,腿也恢复不了了,只能偶尔打一打,以前那些技巧和招式再也不能施展出来了。”说到这里,荒木无奈的扯了扯嘴角,“我退出了篮球部,每天上学一点也不快乐,家里人见我这样,便带我搬到了并盛町调整心情。”

“我本来都打算放弃篮球了,可是我就是不甘心——我怎么能甘心?那是我从小学二年级喜欢到现在的东西,我怎么能轻易放下?可是我根本没办法啊,因为腿伤的关系我不能参加比赛,渐渐的那股不甘就沉寂了下来。后来前社长升上国三,为了学习没心思管理社团了,就用抽签的方式抽中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