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一向以草原上的狼自诩,鄙夷汉人为羊,而此时此刻,正好颠倒过来,汉军才是狼,匈奴是待宰的羔羊!
战号冲天,惨叫声此起彼伏,屠杀在进行……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时,太阳已经挂在天空正中了,已是饷午时分了。
驻马战场,周阳四下里一扫,入眼的是尸体、残肢断臂、破碎的内脏、飞溅的鲜血,还有来不及浸入土里的一泓泓血湖,在日光下,发着妖艳的光芒。
“大帅!”
程不识兴奋的声音远远传来,周阳扭头一瞧,只见程不识的大拇指都竖到天上去了:“大帅,你真是高明!太高明了!我程不识打了一辈子的仗,就没见过这么高明的主意!”
程不识一身的鲜血,好象在血水里洗过澡似的,血水顺着脸颊滴落。乍一看之下,程不识殷红一片,活脱一个鲜活的血人。
不仅人变成了血人,就是胯下战马,也是变成了血马。
周阳一瞧自己,跟程不识差不多,这一战,痛快!
“那还用你说么?”冯敬喜悦不禁的声音传来:“大帅选在匈奴拜日升的时候发起进攻,高明之着呀!”
“我说的不是那个。”程不识一挥右手,一串血珠出现在空中,仿佛红宝石般美丽:“我说的是大帅利用太阳刺激得匈奴睁不开眼睛。匈奴有一句话说得好:雷电不可能劈中同一棵树两次!大帅昨儿晚上,今天早上,一夕一晨,同一计谋用了两次,你说高是不高?”
冯敬没有参与昨晚的定襄大战,听得不明所以,程不识大着声音解释一通,冯敬听后,大拇指竖到天上去了。
利用阳光刺激敌人的眼睛,在战史上并非没有过,而是很少,的确是高明之着。更别说,周阳还是在一夕一晨之间,使用了两次,称得上是空前绝后之举了。
“有那便利,就得用用。”周阳只是笑笑:“冯大人,你派人打扫战场。没死的匈奴,再给一刀,不留活口!凡是能喘气的都不留!”
“大帅,这是为何?”冯敬不解了:“这些俘虏可以献给皇上。”
“要献俘虏,等我们打败单于本部,再去抓。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多兵力来看管他们,全部杀了!”周阳一脸的冷漠。
军臣单于有兵力优势,而且差距还不小。要打败单于本部会很难,每一个汉军都要派上用场。抓住俘虏,就要派军队看守,对兵力差距过大的周阳来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