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又有哪一个不精于相马的?
来人是敌,是友?
希望是敌吧!
这个念头几乎出现在所有薛延陀兵卒的脑海里。
草原人有草原人的规矩,从敌人哪里抢到的东西,不论身份如何,这东西就是他的,自己人绝对不允许抢自己人。
若来骑是敌人,这匹马自然就有可能是他们的,但若是友,那也只能干羡慕了。
“啊!”的一声惨叫,已经说明了一切。
负责巡逻的兵卒等来骑靠近,还没有来得及出声询问,那一道白影已经化作一道流星,从他身旁穿过。
手起,刀落!
若大的人头,冲天而起,血柱飙射。
“敌袭,敌袭……”
营盘炸开了锅,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整个营盘没有一个人做了战前的准备。
来骑冲入人群之中,就如虎入羊群一般,手中战刀舞动,带起了阵阵血雾。
马冲入了营盘,速度丝毫未减。
凡事马前的敌人,直接撞飞,左右两侧挨近的敌人,都会受到致命的一刀。
在这股出其不意的冲杀下,马上的骑士竟然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将三千人的营盘杀了一个对穿。
骑士停住了战马,高举着血淋淋的战刀,怒喝道:“薛延陀的狗贼们听好了,黑城血债,永世不忘,我发誓,必用你们的脑袋来祭奠黑城上下数千条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