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铮的老脸已然冒出一层亮晶晶的冷汗,厚如城墙的脸皮此时却也难得有了一抹红光。他很尴尬,尴尬得要命,这种感觉就好象他在路上偷人钱包被当场逮住一样。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方铮从未小看过女人。他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笨女人,在他眼里,女人分两种,精明的女人和装糊涂的女人。

毫无疑问,罗月娘两种都占据了。

前世看杂志上说,女人是天生敏感的动物,她能非常准确的察觉出异性对她的爱慕,哪怕你在她面前一个字都没说,她仍能捕捉到你望着她的眼神,然后从中判断出你是否对她有意思。准确率——百分之百。

方铮记得他前世看完杂志上的这篇文章后哈哈大笑,不屑一顾的将手里的杂志一扔,最后下了两个字的评语:“屁话!”

现在方铮后悔了,很为当初的无知而感到可笑。那篇文章简直说得太正确了,女人,真的好象什么都知道,一个轻飘飘的眼神都瞒不了她。——比如眼前这位娇媚得能掐出水来的女土匪。

罗月娘醉意更深了,见方铮脸红不语,她像个开心的小女孩似的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拍着桌子,嘴里格格笑道:“快说快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许瞒我!不许骗我!”

方铮平日的口才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嘴巴张了张,仍是说不出一句话来。心中五味杂陈,犹豫不定,甚至还有几分对自己的羞恼。妈的!老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家里四个老婆,个个都是人间绝色,为何在这小娘们儿面前楞是张不开嘴?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处男似的,恶不恶心?

方铮一转眼,见桌上搁着一壶酒,正是罗月娘喝过的酒壶,方铮没讲什么规矩,一把抓了过来,对着壶嘴儿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口酒。片刻之后,方铮的脸上也浮出一抹暗红。

酒壮怂人胆,方铮狠狠的一擦嘴,重重的将酒壶往桌上一顿,妈的!说就说,对你有意思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有什么不敢说的?

方铮看都不敢看她,仰着头大声道:“不错!罗月娘,我喜欢你,我方铮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说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怎么着吧,不行吗?”

罗月娘耷拉着俏目,醉意深沉的她,根本没注意到他刚才自称方铮,罗月娘闻言只是笑笑,醉态可掬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笑道:“你喜欢我?你没病吧?老娘只是一个土匪头子,毫无学问,只知舞刀弄棍,为人粗鲁,水性扬花……你怎会喜欢我?哈哈,天大的笑话!”

方铮叹了口气,白说了,自取其辱啊!闷闷的又拎起桌上的酒壶,方铮狠狠灌了一口酒,道:“行了,就当我什么都没说,……你醉成这副模样,今晚我说了什么,估计你第二天肯定也忘了。”

罗月娘也跟着叹了口气,幽幽的道:“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赵俊……他以前是个好人。他以前很老实,很上进,连话都不敢跟我多说,每次看见我就脸红,小时候我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他都给我……可是,自从他前年乡试没考上秀才,而他的父母又先后因病去世后,他整个人就变了。开始喝酒,开始骂人,脾气也粗暴了许多,这倒没什么,反正我跟他也差不多,后来,他说他要去京城,他说一定要混个功名富贵回来娶我,我没反对,大丈夫本当纵横天下,出去闯闯也没什么不对……”

方铮静静的听着罗月娘娓娓倾诉,不发一语。其实后面的她不说方铮也能猜到个大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