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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匹拥有大宛血统的好马。

这也是马越极为喜爱的一匹马,马越轻轻抚摸了一下马脖子,让这匹暴烈的大马稍稍安静下来。他回过头,看着身后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军士。

“诸位随我自敦煌来此,一路甚是辛苦。”马越笑了起来:“今个儿再辛苦一下,然后咱们去于阗,喝于阗的葡萄酒,睡于阗的胡姬娘!”

众人都是精神一振。

马越又伸出一根手指,轻蔑地道:“听闻赤县侯用了两个时辰,将那个什么银城女王的乌合之众击溃。我别的地方不如他,但论打仗,他在我面前就是这个……”

他伸出的是一根小拇指,他的部下们都哄笑起来。

在这些边军心中,赵和是一个很好的统帅,但真正打仗的本领,也就那样。

然后马越又道:“所以,一个时辰,我要看到那个什么莎车王的脑袋——走!”

他说到这,一夹马腹,大黑乌咴一声咆哮,当即向前迈步。

随着他动,他身后的大旗也动了起来,而随着这大旗向前,秦军全军向前。

马越握住手中的长矛,看着越来越近的敌营,他心中一片安宁。

他觉得自己是属于这种环境的,他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男人。

四百步……三百步……

两百步!

距离西域联军军营两百步时开始,秦军开始冲锋。

哪怕他们一人双马,爱惜马力,可是着甲冲锋也不是简单的事情,稍长距离着甲冲锋,甚至可能会让一些体弱点的马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