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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功夫,掌柜小心的端着个托盘,托盘上还铺上了红绸,更加称托起黄金的夺目,将制作好的成品放在了李逵的面前。李逵左掂掂,右摸摸,总是觉得有点太轻了,不压手。不满道:“就没有重点的,分量太轻,不压手?”

棒槌啊!

掌柜的心中无比鄙夷李逵,金子首饰不看做工和成色,反而专注于重量,谁给你的勇气?

可李逵近乎于横冲直撞的语气,让他将自家货物美轮美奂的溢美之词,都堵在了喉咙口,一句也说不出口。

可是黄金饰品,分量都不重。

将近一两重的金钗和金镯子,已经是最大的黄金饰品了。

掌柜的琢磨了一阵,主要是琢磨边上的刘清芫,他觉得这单买卖很可能要黄。

可付钱的看着像是李逵,掌柜的最终还是咬牙道:“有一只金碗,二爷可要看看?”

“速速拿来。”

刘清芫在边上暗暗焦急,手中的帕子都让她快拧成一根绳了。她觉得金簪子,手镯都很好。她可不想要什么金碗。

可是李逵已经开口了,她也无能为力。

最终,李逵还是选择了金碗,分量足够重,足足有八两。虽然还很薄,但这已经是店里最压手的金器了。

而送完了礼物,李逵还不忘将礼物的寓意说了一遍:“你身体太瘦了,又不爱吃饭,给你买个金饭碗,让你每顿多次一点。”

回去的路上,刘清芫低头,耷拉着脑袋。她说什么也想不到,李逵竟然给她买了一个碗。

这碗虽然是金的,但是她一点也喜欢不起来,她可能是大宋第一个将一只碗当成定情信物的奇女子。

身边的史文恭,也是低着头,耷拉着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