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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逵再次说这句话的时候,孟康心头说不出的烦躁。但李逵凶神恶煞的目光盯着他,裂嘴道:“但也不是什么大事?”

孟康愣住了,李逵的话合起来就是:杀人不对,但不是什么大事。

那还有什么是大事?

杀人,最轻的判罚,在大宋也是充军发配。

这是大宋律中规定的,如果是械斗杀人,就充军发配。而很多官员在审案的时候,都会用这个漏洞,为自己减少麻烦。因为判罚斩立决,在大宋的司法体系中非常麻烦。需要报州府,转提点邢狱司衙门,然后再刑部审核,皇帝勾决,秋后统一执行。

皇帝是官员的最大上司,和普通官员对待下属递送上来的公文一样,皇帝不能什么都依臣子的心意去做。在勾决的时候,会故意留下一小半等待处决的犯人,重审。而且这是随即的,皇帝哪里知道那个该死,那个不该死?他只是要用自己的权威而已。

即便顺顺利利,一套程序走下来,很多官员的任期都到了。

如果因为有案件没有终判,影响了吏部考评,岂不是要耽误了仕途?

所以,械斗误杀,会经常出现在大宋衙门的判决之中。而发配,根本就不需要走邢狱司衙门,直接在州里就能完成所有的流程。

孟康原先以为自己杀人,应该被李逵截胡,发配到登州,然后被船厂留用。等于说,他这辈子都已经卖给船厂了。他虽然认为自己杀人,是有足够的理由。但绝对不可能被赦免。毕竟杀人案件,地方官也不能捂着不报。

可听李逵的意思,仿佛另有玄机?

忍住心头的欣喜,孟康躬身问:“大人,难不成还能无罪?”

李逵指着孟康道:“之前你说的情况没有故意隐瞒吧?”

“不敢,句句实言,不敢欺瞒大人。”孟康急忙解释。

李逵颔首道:“这事很简单,你杀人了,但同时也立功了!”

孟康瞪着眼珠子还以为李逵在消遣他,他杀人是真的。家人被胁迫也是真的,邓家手眼通天自然也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