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公觉得,将此商法推行天下如何?”

刘健思索片刻,问:“良乡商税具体如何收取?”

“依旧是三十而税一,只不过收取的是银子。”严成锦道。

韩文摇摇头:“若是按照三十而税一收取银子,商品价格并不稳定,你如何收银子?如同粮价,旱年与丰年不同,糙米与精米不同,各地的米价也不同,你如何保证商法公平,若是取货物,不论商品价格如何,是旱年还是丰年,皆取一袋,公平公正。”

这就是以货交税的好处。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哪儿,反正三十取一就对了。

但这样对朝廷并无意义。

严成锦希望朝廷推行三十取一的法令。

“三十而取一的银子少了一些,却能真真正正收上来银子,这是新税的好处。”

这样能刺激白银的流通,有许多商贾士绅把银子埋在家里,一万年也不拿出来用。

导致大明“消失”了许多白银。

新商法让士绅不得不把白银拿出来交税。

大明的商法,限制了良乡的商业繁荣,使其无法变成真正的自由贸易之地。

来良乡的商人十分有限。

从南运到北,除了可能遇到盗匪,还要遭受一路税卡的层层剥削。

诸如广东和福建一带,还有西北的商人,不会来良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