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随便徇私好么?
因为他是天子。
哪怕后世以平等昌明自诩的西方和丑国,都还有特赦之名,何况封建专制时代?
可见,法律需要一定的弹性,这是被历史总结的经验。
凡事不能一刀切。倘若凡事按规定办事,那么就把问题简单化了。
好的法制,一定不是缺乏弹性的法制。
倘若一切按照法条,那么天子之权,天子之威又何以彰显?一点弹性都没有,那就是法为至尊,不是天子。
天子言出法随,本就是法。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会凌驾人类情感之上,不会超出情感范畴之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
关键是,如何把握好这个度。拿此案来说,看在功臣的脸面,以及孝义的份上减腰斩为斩首,就是拿捏好了度。可要是免其死罪,那就是失度,就是过分。
李洛这么干,也为后世的案例提供了依据。
留明姝刚刚谢恩告退,开封士子刘献忠等七十八名士子就一起联名上书,在宫外伏阙叩首,泣血上陈,叩请圣天子赦免废衍圣公孔洙死刑。
“圣天子在上!孔洙所犯汉奸罪,无可辩驳,其罪当诛!可孔洙乃孔圣嫡脉,前衍圣公,若加之斧钺极刑,恐怕有伤陛下仁德之名,有伤陛下宽恕之道,令天下士子斯文扫地,令孔圣不安于九泉啊陛下!”刘献忠一边大哭,一边叩首。
开封名士符礼周也一边叩首一边大喊:“陛下!草民万死!冒死恳请陛下降恩,赦免汉奸孔洙死罪,以全陛下宽恕之道啊!”
“陛下!孔洙该杀,可毕竟是孔圣嫡脉正宗,袭爵衍圣公,要是处以极刑,其命是小,却会贻羞华夏,令明教尊严扫地,恐动摇纲常啊,伏请陛下明察!”
七十八名士子恸哭失声,犹如杜鹃泣血般的上陈。还有更多的士子赶来,跪地不起。其中不少,还是出生金朝的老人。
唐主李洛得到禀报,看到士子们联名签名的血书,久久不语。